美麗灣? 杉原海灘不再美麗!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二年級學生 黃怡穎
  杉原海灘,位於台灣最後一塊淨土─台東。擁有不輸國外風景勝地的美景。 這片海灘是台東人還有外地旅客假日遊憩的首選。然而,在民國93年12月14日由台東縣府與業者簽訂興建、營運契約;95年3月動工。要以BOT案開發杉原海灘。從此,杉原海灘不再美麗,雖然它有了一個新的名子─美麗灣度假村。

  「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是台東縣政府名義上是希望能對台東的觀光加分,因而前台東縣長徐慶元簽約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同意以原有的杉原海水浴場和鄰近公有土地,大約6公頃面積為開發基地。並且於95年3月動工,然而,依照環評法,超過一公頃的工程案必須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然而當時的美麗灣度假村卻未經環境影響評估逕行開工。而後,又為規避環境影響評估,財團與台東縣政府以分割整體開發案的方式規避環境影響評估,切割後的觀光旅館主體建築為0.9公頃,表面上完全符合環評法的規定。然後後來實際的開發面積卻是5.9公頃。並且開發商在施工時間不斷的在杉原海灘頃倒廢土,造成美麗的山原海灘變成了四不像,也不再美麗。

  杉原海灘其實不只擁有美麗的風景,更有有一大片的珊瑚群,經調查,這片小小海域中的珊瑚多達一百種。佔了台灣珊瑚種類的3分之1,是台灣週邊海域保存得最完整、最健康的一片海域。然而令人擔憂的是,這片珊瑚群,一旦度假村開發以後,垃圾、汙染將進入這片純淨的海域。並非所有人都默不出聲,環保團體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民國96年做出判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訴647﹞,認定台東縣政府應命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其土地上之一切開發施作工程行為。這除了是對於環保團體的一大鼓勵之外,此也為我國首宗環境公民訴訟原告勝訴的判決。然而,台東縣政府在訴訟過程中也開始對於美麗灣度假村做環境影響評估,於2008年第五次環境影響評估通過。台東環境保護聯盟隔月即向環保署訴願環評無效,遭環保署駁回後,2008年12月23日委託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告發台東縣府通過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案無效。至今,此案仍在審理中。

  無論此訴訟環保團體是否會勝訴,財團與台東縣政府對於杉原海灘的傷害已造成,而現在財團竟然希望能盡速開始營業,一旦開始營業,人潮、垃圾將湧入杉原海灘。小學生都知道地球只有一個,要好好愛護地球,然而這些「醜陋」的大人卻反其道而行。追求利益,而盡情的傷害著環境。利益對於他們來說最重要。每次經過杉原海灘,看到那龐然大物靜靜的佇立在杉原海灘上,心中出反著許多感嘆。美麗的杉原海灘不再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