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給嬰兒吃母奶的人權

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蕭淑卿

  人類是最高級的哺乳動物,自古以來,女性哺育嬰兒賴以維生的就是母奶。 曾幾何時,因為一些無知的觀念,使得嬰兒的食物由牛奶取而代之;也因為社會的進步,男女平權的觀念和家庭結構的變化,女性餵哺母奶幾乎少之又少。母奶是嬰兒全方位最佳食品,是天地賜予嬰兒最自然的食物。嬰兒在母親二十四小時愛的呵護之下,又安全又幸福地成長著。

  很多人得知餵哺母奶的好處之後,也都紛紛請了育嬰假,等待兩年之後再回工作崗位。可是,兩年期滿,除了公家機關法令的保障之外,有些民間私人企業公司,會假藉工作無人銜接影響公司運作為由,做出讓人大失所望的決定。有一些經濟狀況不佳的家庭,因而陷入困境,讓一些原本想請育嬰假的女性打消了這個念頭,於是就只能代請奶媽餵食便利的嬰兒牛奶。而有些在職場上的職業婦女,則採用家庭工作兩兼顧的方式,可是到頭來卻弄得疲憊不堪,有苦難言。

  所以我們要重視嬰兒的哺乳權,不能因為他們還小不會說話,就由大人自私地決定一切,除了一些不適宜餵哺的女性之外,我覺得要重視且要落實嬰兒最初之天賦人權─吃母奶,否則,過敏兒會越來越多,不但小孩成長過程辛苦,也會花費很多醫療費用和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