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之外籍配偶的社會包容現象初探:

以苗栗縣客家村為例

國立聯合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胡愈寧
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 張菁芬

摘 要

  由於當前社會對於苗栗客家外籍配偶在融入社會所面臨的問題仍待深入了解,致使面臨協助在台苗栗客家外籍配偶不易。尤其,部份在台客家外籍配偶尚屬居留身分、工作不穩定之現象,以致在困境出現時,面臨無法利用福利資源、缺乏正式、非正式支持系統之窘境,致使持續面臨經濟、就業和認同之困境。因此,本研究從了解苗栗客家外籍配偶在台生活現況與福利需求著手,分析客家外籍配偶融入台灣社會的議題,以為未來主管機關釐定社會包容政策的參考。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是以深入訪談法為主,並以文獻分析為輔。前者進行實地資料蒐集,後者則作為研究架構建立之基礎。環言之,本研究採質化研究方法深入解析客家外籍配偶的社會包容歷程。

  綜言之,本研究除在學術上有助於社會福利分析的理論建構及實徵分析外,更可將此研究之分析結果提出政策性的思維,以利於台灣在規劃社會福利政策時,由多元文化觀點設計苗栗客家外籍配偶家庭社會包容的策略。本研究發現將有助於未來苗栗客家外籍配偶家庭應走的方向提出積極的建言,並發展打擊社會排除策略、促進客家外籍配偶家庭社會包容,更發展出可行的具體方案。

壹、 研究緣起與研究目的

  快速社會變遷下,跨國人口的快速流動,截至2007年底止,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9.9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國籍者)占34.2%,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5.8%。 2007年國人與外籍、大陸人民結婚登記計24,700對,占全年總結婚對數之18.3%,分別較2006年增加3.2%及1.5個百分點,其中以大陸、港澳地區配偶人數近1萬5千人最多,東南亞地區配偶約7千人次之。外籍與大陸配偶按性別觀察,2007年外籍與大陸新娘人數共2萬2千人占87.3%,較2006年增加4.1%及0.7個百分點。

  2005年外籍配偶人數開始減少,可能與越南新娘減少有關,因為婚姻仲介公司往往以金錢交易方式,許多作為不尊重人權,甚至缺乏倫理道德,一向惹人非議;外交部(2004)的公告,越南政府明令取締非法媒合仲介之措施,提醒國人注意。因此,政府始在2004年訂出「現階段婚姻媒合業管理分工辦法」,規定必須辦理公司登記,禁止刊播婚姻媒合廣告或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廣告,以及禁止妨害風化或買賣人口等,並建立婚姻媒合業者名單,且訂出裁罰基準。如此,似乎遏止一些歪風,也可能是使婚姻登記人數減少的原因(莫藜藜、張菁芬,2006)。若按歷年資料觀察,為有效遏止假結婚來臺,內政部及外交部分別於2003年底及2005年起實施大陸配偶入境面談及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制度,致外籍及大陸配偶占總結婚對數比重由2003年之31.9%驟減至2006年之16.8%,2007年則微增至18.3%。

  以2007年底各縣市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和大陸配偶人數分析,全台灣地區的外籍和大陸配偶佔總結婚對數的平均值為18.9%,而苗栗縣則高於平均值,為22.69%。為促使苗栗客家外籍配偶在台生活穩定,實有必要積極規劃完整的輔導策略與服務方案,同時為確保未來規劃的政策方案能真正符合客家外籍配偶的生活需求,對於客家外籍配偶在台生活現況與融入台灣社會的情形必須進行實際的了解,方能確實解決客家外籍配偶在台所面臨的問題。協助客家外籍配偶在台的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乃為當務之急。

貳、客家外籍配偶的公民權、社會排除與社會包容

  一般對於少數族群及移民者權益的討論,最常被提及的即爲公民權的賦予,當一個移民者居住達特定時間,並達到接受移民國家的各項要求與規定時,即被賦予完整的公民權;而在擁有公民權之後,才享有政府所提供的一切服務,如社會救助的申請等。具體而言,公民權的擁有,直接影響移民者權利的行使,同時也阻礙移民者對社會資源的運用,使他們成爲社會的被排除者,福利需求亦因此遭到排除。一旦擁有公民權,意味著有權享有社會的各項福利服務,然而政府所提供福利是否可以滿足其需求,或可進一步填補來台生活後形成的鴻溝,實爲政策或福利規劃上更重要的核心所在(張菁芬,2005)。本節首先分析公民權議題,並進而討論社會排除與社會包容。

一、公民權與社會排除

  實務上對公民權的論述,多認定成為公民(citizen)之前,需先取得居民的資格(residence entitlements),居民資格的取得係因移民者已在當地居住一段時間,並與當地社區多所互動,同時國家也授予一些權利,這些因居留所獲得之權利隨著每個國家有所不同,但大致包括(Castles&Davidson,2000):

A. 長期或永久的安全居住地位;
B. 免於被驅逐出境;
C. 有工作權;
D. 受到社會安全體系與健康服務的保障;
E. 接受教育與工作訓練的權利。

  在具有居民身份資格之後,移民者在移民接受國居住滿特定時間,移民接受國才可能考慮認定為公民。在公民權適用對象的問題上,對於何人可成為公民、在何種條件下可以保有居留權等,這個問題在任何國家都有所規範,特別是移民或難民,能否具備公民身份,主要關鍵在於他們能否成為社會的成員;即使長期居住在國家境內的人,如合法居留者,仍可能與領土外的外國人一樣,被政府當作外人或次等公民(黃俊龍譯,2003)。進一步來說,擁有居留權的人,並不完全享有完整的公民權,例如其在政治的參與及社會救助體系對象的適用上即有困難。研究者試著去區分:擁有居留權與公民權者在權利與福利享有上的差異,發現在社會救助的申請,是要具有身分證者才具有資格申請,意即公民身份的取得,影響移民者社會權的行使,故移民接受國對於移民者身份的界定就顯得格外重要。

  由社會學的角度分析公民權概念時,公民權利之內涵則包括了政治、公民及社會權利和責任的多面向結合(Marshall, 1963; Roche, 1987)。事實上,對公民權利之定義,可再加入社會排除的概念層次予以理解。其中,狹義的解讀為「社會的公民權利」;廣義的理解則為多面向的公民權利(Roche, 1997:4)。若論及國家形式的公民權利則與國民的身份有所關聯;而且,透過移民與歸化過程的管制,對解讀社會排除的問題與提出社會包容之方案有所助益(Turner, 1993; Roche, 1997:5)。其中,對於公民權利的理解有助於思維打擊社會排除之策略(Jordan, 1996)。再而,近年來對於社會排除之分析有用且重要的取向為對於社會權的剝奪以及社會的公民權利中進入公共領域之探討。誠然這些學者並未對公民權利有一致的定義。尤其在界定時由政治學觀點或依其研究所需缺乏考量社會排除與公民權之議題。

二、社會排除的概念與內涵

  社會排除之議題,於近十年內在歐盟及歐美主要先進國家被充分的討論。社會排除之研究取向,除了以動態分析觀點對於傳統英美等國家在處理貧窮及社會問題多採靜態的觀點提出辯證之外,更在公民權的思維下,論及國家如何針對個人、族群及區域利益從事多元考量,以確保所有公民能進入且符合社會規範及社會秩序。在社會排除之分析上,歐美先進國家的文獻,亦由理論的論戰而至社會排除之實證分析。在檢證社會排除之個案,除了鉅視面的全球化議題、跨國比較研究及跨區域的比較分析外,同時亦深入一個城市、區域或社區進行分析。在研究的方法論上,除辯證及演繹的方法運用外,亦採質化或量化的研究方法進行分析。

  一般認為社會排除這個概念係首先由法國人Richard Lenoir於1974年,在Les Exclus, un Franc ais sur Dix (The excluded ,one Frenchmen in ten)一書中提出。但在1960、70年代並未廣泛使用;至1980年代末,特別是1990年代,才擴散至世界各地(Vleminckx and Berghman, 2001:28;引自黃世鑫等,2003:100)。在1990年代,這個問題已成為主流的典範,並已認識到一種由於結構過程所產生新形式的貧窮,同時其與失業的上升,有密切的關聯(黃世鑫等,2003:101)。社會排除之概念源於1970年代對某些社會邊緣的團體之陳述,而這些人失業後則與福利國家的所得安全網皆受到雙重的阻斷。因之,「社會排除」字義之運用乃源於法國對於未受到社會保險體系保障的人口族群,亦即被國家行政體制排除者稱為社會性的排除(Socially Excluded)(Duffy, 1997)。

  社會排除的用法,特別於1996年時的Maastricht Treaty被歐盟的社會政策廣泛使用之原因,某些學者評論,在歐洲較喜歡使用社會排除用法,而非貧窮,因為有些歐盟會員國運用貧窮概念與方法解讀該國情形時產生困境。誠然,社會排除於歐盟已被廣泛使用,可歸納為兩個因素:1、對於Anglo-Saxon貧窮概念的不滿意;2、社會應本著道德及社會秩序,規範個人、階層、種族及地區利益,而國家有職責確保所有公民能符合道德及社會秩序(Atkinson,1999:157-158)。

  於是,1990年代社會排除的新面向乃結合法國及Anglo-Saxon傳統而產生,社會排除之面向並非只是單純的所得匱乏,在生活安置上,如住宅、健康、教育及社區等亦產生排除。同時,社會排除可能因某個制度體系瓦解而產生的結果。誠如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對社會排除的定義:

  社會排除意指多元的且變遷的因素導致人們由社會中正常的交易、實務及權利中所排除,貧窮是其中最明顯的因素之一。社會排除同時意指著住宅、教育、健康及接近服務的之權利的不適當配置。它影響個人及團體,特別是都市及鄉村地區,受制於差別待遇或隔離;且它強調社會下部結構的弱點;以及允許雙元社會的危機。[歐州]委員會相信,如宿命論般的社會排除之想法應被摒除;因而,所有的公民皆有權利,受到人類尊嚴般的敬重(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1993:1)。

  以上之界定具有幾項意義:首先,它強調社會排除的多元因素;再而,它指出排除過程的動態本質;第三,它包括了當前政策範疇無法適當處理社會排除及其產生的結果;最後,它視每個公民皆有權享有基本的生活水準及參與社會及職業體系(Room, 1995:6; Percy- Smith, 2000:4)。結合對打擊社會排除與社會包容之政策取向,誠如歐盟的「第三貧窮方案」之研究者指陳,社會排除乃為以下四個體系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無法達致,即可稱之為社會排除:

1. 在民主與法治的體系下,促進公民的整合;
2. 在勞動市場的體系下,促進經濟的整合;
3. 在社會福利的體系下,促進社會的整合;
4. 在家庭和社區體系下,促進人際間的整合。

  在社會排除的許多文獻中皆指出其中不同的排除面向交錯且強化被排除者 ,因之,對於社會排除是在社會經濟再建構之下所形成且關注不應只是物質或所得匱乏;應同時是社會排除為過程的、累積的且是多元面向的(尤其包括空間面向)。而當這些特徵的結合時,社會排除可視為新世紀中特別顯著的現象(Littlewood & Herkommer, 1999:19)。

  Burchardt et al. 在界定社會排除的面向主要基於「正常活動」之用法下指陳市民參與的重要性。因之,Burchardt所界定的面向如下(Burchardt, 1999:231):

(1)消費活動:與貧窮的傳統測量有關。
(2)儲蓄活動:包括年金、儲蓄、家戶擁有
(3)生產活動:基於「與經濟或社會價值活動相關聯,如有給工作、教育或訓練、退休金…或照顧家庭等」之用法。
(4)政治活動:界定在於「與某些集體努力以促進或保護社會或物理環
境關聯」。
(5)社會活動:界定為「與社會互動有關聯的家庭、朋友及文化團體或
社區」。

  誠然Burchardt et al. (1999)亦指出,個人參與這些活動的能力將受到交互作用影響的範疇。而Percy-Smith(2000)則將社會排除的面向分為經濟的、社會的、政治的、鄰里的、個別的、空間的及團體的面向 (Percy-Smith, 2000:8-11)。

  因此,觀諸當前文獻資料,對社會排除議題有所共識的包括(Littlewood & Herkommer,1999:11-19;王永慈,2001):社會排除是新的現象、社會排除受經濟及社會再建構的影響、社會排除是一種過程、社會排除是多面向的、社會排除的累積性、社會排除是空間面向的、低下階級受到排除過程的影響等。社會排除的現象,可能衍生居住在社區之內居民的公民權利無法落實、社會福利資源無法輸送,更甚而影響社會發展及社區內住宅環境的衰微、弱勢者聚集之情形。

三、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

  以一般的概念去界定社會包容,視其為社會排除的反義,以導引著社會包容的假設以達致社會排除的減低與再造。的確,若觀諸各國政府的社會包容政策亦是以此預設。誠如Kenyon(2003)的批判觀諸政府的文獻及學術論著,明顯的呈現對社會包容定義呈現的缺失。而令人為難的是政府並未描述何種社會它試圖達到,僅止於陳述其希望改變(Kenyon, 2003:100)。因之,在目前各國相關的政策中有一較清晰的社會排除的社會樣貌。但並未有一個社會包容的社會之圖像。因之,在界定社會包容之時,、則一方面逆轉失業、低技能、低所得、貧瘠的住宅、高犯罪及貧乏的健康等問題;另一方面則為思考排除的要素是否已被去除((Blair,1999);Kenyon,2003:100)。因此,減少社會排除的過程,透過排除障礙的移除亦是增加融合的過程。引用英國的經濟及社會包容中心(Centre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Inclusion, 2002)的定義:

  社會包容為一個確保每個人在其生活中能達致、發揮他們潛能(不論他們的經驗和環境)的過程(Centre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Inclusion,2002:136)。

  因此,國家對居住於該社會的人民如何融入應有責任。然而,當前政策對於社會包容的責任多歸諸個人,目前所著力的服務並非確保融入所居住的社會(Kenyon, 2003:100)。因之,「社會包容」應視之為減少當前排除的社會,以增加融入(Kenyon, 2003:100)。誠如Pierson(2002)的文獻指陳,在社會包容的策略上應更有彈性,著力於服務間的協調與整合。

參、研究方法與過程

一、資料蒐集與分析方法

  本研究旨在深入分析客家外籍配偶融入台灣社會的情形。本研究採焦點座談的方式進行資料的搜集與分析。由於本研究屬於跨文化的研究,為使深入家戶訪談得以進行,以減少進入家戶可能面臨的研究困境,本研究擬從以下層面著手,克服跨文化研究的問題:首先,針對研究對象:因為客家外籍配偶來台背景因素特殊,其在宗教、語言、生活經驗及聯繫網絡上,有所不同,研究過程中應顧及研究對象感受,以建立互動的信任感,有助於訪談的成效。再而, 針對研究方法:運用客家外籍配偶在台聯繫網絡,以增加和研究對象的接近性。因之,透過焦點座談,除可確認客家外籍配偶的融入社會的相關議題之外,更可對現有客家外籍配偶家庭的社會福利服務進行了解;並對現行客家外籍配偶家庭的福利內容提出看法。第三,透過受訪者對於身份議題的論述,以解析客家外籍配偶家庭中的身份議題,在使用社會福利時的社會排除或包容議題。最後,在受訪者的區位考量上,主要以客家鄉鎮聚落為主進行焦點座談。

  因此,焦點座談之進行除有助於蒐集客家外籍配偶家庭之相關意見做為本研究之重要分析要素之外,更可將研究具體發現作為政府制定方案之參考。針對客家外籍配偶家庭進行,以對於客家外籍配偶家庭如何思維當前的社會福利措施及社會包容政策,以做為政策制定的參考。

二、受訪者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共計有23位,來台的時間最長的有11年,而最短的則只有3個月。大部分的受訪者以來台3至5年居多。在目前所擁有的小孩數目分析,大部分的受訪者有2個小孩,而沒有小孩的客家外籍配偶主要是來台未滿一年。若以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原生國籍分析(詳見表一),23位的受訪者,有17位來自東南亞國家(越南7位、印尼7位、柬埔寨3位),其餘的6位為大陸籍配偶。

表一 客家外籍配偶受訪者的原生國籍

 

柬埔寨

大陸籍

越南

印尼

總數

G1

1 位

3 位

4 位

1 位

9 位

G2

1 位

 

0

0

4 位

 

5 位

G3

0

1 位

2 位

2 位

5 位

G4

1 位

2 位

1 位

0

4 位

總計

3 位

6 位

7 位

7 位

23 位

三、客家外籍配偶在台的語言運用情形

  在語言能力方面,受訪的23位客家外籍配偶中,目前聽得懂客語的占多數,共有16位,而聽不懂的只有7位(如表二)。然而,雖然大多數的受訪者能夠聽懂客家話,但在說客語方面,目前只有11位受訪者表示會說客語,另外一半的受訪者則不會(詳見表三)。此外,有8位受訪者表示,由於所生長的原生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便是使用客語溝通,因此,這八位受訪者來台灣之前便會說客家話,而其餘的15位則否(詳見表四)。

表二 聽客語的能力

焦點團體

會聽

不會聽

總數

G1

5 位

4 位

9 位

G2

5 位

0

5 位

G3

4 位

1 位
( g3-5 )

5 位

G4

2 位

2 位

4 位

總計

16 位

7 位

23 位

說客語的能力

焦點團體

會說

不會說

總數

G1

3 位

6 位

9 位

G2

3 位

2 位

5 位

G3

4 位

1 位

5 位

G4

1 位

3 位

4 位

總計

11 位

12 位

23 位

表四 到台灣之前就會說客語

焦點團體

會說

不會說

總數

G1

3 位

6 位

9 位

G2

3 位

2 位

5 位

G3

2 位

3 位

5 位

G4

0

4 位

4 位

總計

8 位

15 位

23 位

  平常與家人溝通的語言方面,23位受訪者中,有17位表示平時與先生使用國語作為主要的溝通語言,而4位受訪者會使用客語與先生溝通,另外有2位受訪者是國語及客語交互使用(如表五)。而與子女的溝通語言方面,目前擁有小孩的14位受訪者中,只有1位受訪者會使用客語和小孩溝通,其餘13位受訪者皆使用國語和小孩進行溝通(見表六)。最後,與公婆的溝通語言上,目前有18位受訪者家中尚有公公婆婆,其中只有3位受訪者會使用客語與其溝通,其餘的15位受訪者皆與公婆說國語(詳如表七)。綜觀上述,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與家人的溝通語言上,不論面對先生、小孩或公婆,皆以國語為首要的溝通語言。

表五 與先生溝通之語言

焦點團體

國語

客語

國客語

總數

G1

7 位

1 位

1 位

9 位

G2

3 位

1 位

1 位

5 位

G3

3 位

2 位

0

5 位

G4

4 位

0

0

4 位

總計

17 位

4 位

2 位

23 位

表六 與子女溝通之語言

焦點團體

國語

客語

無子女

總數

G1

4 位

0

5 位

9 位

G2

3 位

0

2 位

5 位

G3

3 位

1 位

1 位

5 位

G4

3 位

0

1 位

 

總計

13 位

1 位

9 位

23 位

表七 與公婆溝通之語言

焦點團體

國語

客語

已無公婆

總數

G1

7 位

1 位

1 位

9 位

G2

3 位

1 位

1 位

5 位

G3

2 位

0

3 位

5 位

G4

3 位

1 位

0

4 位

總計

15 位

3 位

5 位

23 位

  誠如接受訪談的客家外籍配偶所提,大部分在語言溝通上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沒問題,現在講國語沒問題了(g1-1)。

  來這邊不會講國語,都講客家話,來一兩年就會講(g1-9)。

  都那麼久了,所以現在語言應該是沒有問題了(g3-1)

  總體論之,初到台灣,語言的熟悉度確實是在與家人的互動上會有所影響,但居住時間越久,語言的溝通與表達則不會造成外籍配偶的生活困擾。

肆、客家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與家庭互動的議題

一、生活適應

  客家外籍配偶進入台灣的社會,在台面臨著重新適應新的生活模式,並且在進行跨文化接觸時面臨生活適應與溝通等的議題。以下針對這兩者了解客家外籍配偶的跨文化所面臨的生活適應議題。

(一)飲食與社會風俗

在生活適應的部分,主要分飲食習慣以及社會風俗討論。

1. 飲食習慣

  普遍論之,客家外籍配偶剛到台灣時,大部分對於飲食不習慣,居住久了之後即慢慢適應。

  不習慣,台灣人喜歡吃炒菜,喜歡炒!我們印尼人比較喜歡吃酸、辣、甜,這裡吃的比較清淡,印尼那邊比較鹹(g1-)

  剛來的時候不習慣,現在已經那麼久了,都習慣了(g3-2 & g3-4)。

  剛嫁過來的時候是很不習慣啦,我嫁過來大概半年我才習慣,會一直想家(g1-4)!

  也有一些客家外籍配偶沒有飲食適應的問題。

  我是很習慣,因為我每天都吃外面,不曾煮過(g4-2)

  印尼華人跟台灣吃的差不多,沒有差別。印尼當地人都用手吃,用手抓!旁邊一定要準備一碗水。洗手的!像我們華人跟台灣人都一樣,像我們華人的祖先是從大陸過去的!像我阿公,他也是大陸!我的上一代是在印尼出生的(g1-8)。

2. 社會風俗

  這些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也提到對於天氣不習慣,以及這裏的民間信仰不清楚,不知道如何處理。

  印尼那邊沒有冬天,這邊有冬天,所以一時很不習慣,越南也是一樣沒有春夏秋冬的(G1-)。

  同時,可由以下訪員與受訪者的對話知道客家外籍配偶對台灣的民間習俗的不清楚並面臨適應的問題。

訪員1:對於過年的時候你們的想法。
(g3-2):我比較好,嫁過來就沒有公婆,過年要煮不煮是你自己的事情。
(g3-1):拜拜也很多。
訪員1::會要求你要拜拜嗎【指編號(g3-4)】?
(g3-2):他是回教徒
訪員1::所以這邊也不會要求你拜?
(g3-4):還在學拜,還不會。
(g3-2):他【指編號(g3-4)】在這邊都要學,公婆都會教,你要學會拜。像他在那邊【指祖國】都不曾拜,在這邊學著拜,拜什麼我都不知道。
訪員1::拜什麼神都不知道喔!

  尤其,對於社會風俗的不清楚,不僅在適應時面臨困難,更會在與家人的互動及溝通產生困境,實值得在協助客家外籍配偶生活適應時應多著力之處。

(二)公婆相處

  有關與公婆相處的適應情形,則呈現十分大的差異,會因個人所進入家庭的情形而不同。有些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與公婆的相處還不錯,公婆也會體諒客家外籍配偶,並考量其需求。

  像(g2-1)在家裡面都沒有公公婆婆阿,比較自由,像我們有公公婆婆的就比較麻煩(g2-2)。

  跟公婆相處都還好,都很照顧我們比較多啦!她們都想說我們那麼遠嫁過來,應該是要疼我們,她們老人家瞞好的,不會說對我們很壞(g1-4)。

  我的公婆很好,很了解我們說,我們很遠嫁過來,應該要很疼我們,他們都了解(g2-5)。

  像我大姐阿,全部都沒有住在一起,各有各的家庭,這樣比較獨立(g2-1)。

  有些客家外籍配偶則面臨著公婆的差別待遇。

  就是對台灣的比較好,有一點差別。…他們有什麼看法我也不知道耶!(g3-2)。

  更有的會將客家外籍配偶視為買來的「商品」,貶抑客家外籍配偶。

  像有些公公婆婆就很討厭,他們就會說「他是用錢買來的」,他們就覺得台灣娶媳婦就是用錢買來的阿,你就是個「東西」嘛!我就覺得很討厭(g2-1)。

  當然,客家外籍配偶也面臨著「工作」、「家庭」、「小孩」及「照顧公婆」的多重壓力下,多重的生活調適議題。

  像有一些有小孩子,哪有什麼上班,根本沒有辦法上班,要照顧小孩,晚上還要煮給她吃,家裡也打埽乾淨,他還是不滿意這樣子。可能是人家說住住一起,看就了就會…看他又沒賺錢,每天待在家裡。像我們外籍新娘根本沒有辦法說出去找工作,像小孩子如果給別人帶,我們出去,根本划不來(g3-2)。

  像我女兒一直黏我,我婆婆就是說,我兒子娶你來當老婆當媳婦,你就是要煮飯要打掃房間(g3-3)。

  我婆婆他是比較不在你前面講,他是跟你這個人講一點點,那個人講一點點,就那些人,人傳人,就傳到我耳朵去,我聽了,每個人都一樣,他都不在你面前講,都講背後的,會氣死,我決定以後我有媳婦一定不會這樣子(g3-4)。

  總結以上客家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在飲食習慣的適應較快,而在風俗習慣則面臨不知道習俗而無所適從。在與公婆相處,則因公婆及接待家庭的對待方式,在適應議題呈現兩極。

二、子女教養與家庭互動

(一)子女教養

   在有子女的家庭面臨子女照顧的議題,其中,可分為子女的學習及子女照顧的需求討論。

  像上班常常會比較晚下班,之前在做小吃店,我們在忙上班,小孩又沒有人帶,常常都這樣,做小吃店真的很辛苦。我就很想去工廠上班,就怕小孩沒人照顧(g3-2)。

1. 子女的學習

(1)課業學習

  由於客家外籍配偶在剛到台灣時語言困境,在協助子女方面亦會有所阻礙,因此,如何協助客家外配識字之外,更應著力在親職職能。
剛開始一定有困難啦,因為我們國語講不標準,可是慢慢來就不會了啦(g1-4)。

  小孩都自己帶,看小孩的功課(g2-2)。

  教小孩我覺得還好啦,因為現在會給他去安親班,回來他盯寫作業這樣,看小孩要不要念書,會讀書的自己本身不用我們叫就會自己去,不讀書的就要我們盯,這是個性的問題,小孩喜歡念書的,有作業自己回來自己就會去寫,不喜歡讀書的人就難了,坐在那邊就想睡覺,你怎麼逼他,他坐著也是想睡覺(g3-2)。

  不會,像如果說小孩要考試,我婆婆會來幫忙看一下,不然平常都是我幫他看的(g2-2)。

(2)『母』語學習

  有關子女學習的部分,除了會加強課業學習之外,有關母親原生母語的學習,外籍配偶亦會進行教導。

訪員:你有跟妳的小孩講越南話嗎?
外配g4-3:有敎他,他也會(g4-3)。
訪員:阿他想學?
外配g4-3:他也講呀(g4-3)!
訪員:那你有跟小孩講柬埔寨話嗎?
外配g4-4:我敎他,他也不會講(g4-4)。
訪員:那你跟小孩都用國語,那你之前在湖北的時候有沒有什麼地方話或什麼?
外配g4-2:有呀!我會講(g4-2)

2. 子女照顧

  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子女大部分都是自己照顧,有少部份則是婆婆幫忙照顧。

  小孩子都是自己照顧(g3-2)

   像我也是這樣,先生只是去工作而已,沒有顧小孩,但我也有工作阿(g2-1)!

訪員:你小孩都自己帶嗎?
外配g4-2:我從做月子就ㄧ個人ㄧ直帶他(g4-2)
外配g4-3:我婆婆帶,我自己帶老大,後來小孩給媽媽帶(g4-3)訪員:那你小孩平常在家哩,你帶他的時候都看電視嗎還是…
外配g4-3:看電視,有的我媽媽帶他去散步、去學校呀(g4-3)!

在家庭互動上主要分家庭決策及語言對與家人溝通影響進行討論。

1. 家庭決策

   客家外籍配偶家庭的決策大部分由先生決定,與原生家庭的決策模式有所差異。

   大部分我老公決定(g1-3)。

  錢?還是我老公管(g4-2)

  像我們那邊【印尼】的女生是最高的,男生賺錢給老婆,老婆不用做什麼,那邊就是老公賺錢全部給老婆,老婆要買什麼做什麼,小孩子讀書什麼的,隨便你(g2-2)。

  像我妹妹在那邊【印尼】結婚就很好命,都有請保母,像我們來到這邊就很辛苦,不會的東西都要學到會(g2-1)。

  可能是我們嫁到這邊是做人家的媳婦阿,不可以這樣比(g2-4)。

  像我弟弟如果打電話來跟我要錢,就會被我妹妹罵。他說你不知道姊姊宰台灣很辛苦,在台灣跟我們那邊不一樣,錢不是老公全部都會給,跟我們那邊不一樣。因為我妹妹有來太灣看過了,他知道我們在這邊上班很辛苦,跟那邊【印尼】不一樣(g2-2)。

  當然,有些家庭則由婆婆做決定。 家中大事的事情由婆婆做主,但他不會限制我啦,只是會說要把家裡顧好來,小孩子顧好來。小事情是自己作主(g2-2)。

  婆婆決定家庭的事情(g3-5)。

2. 語言對家庭互動的影響

   語言對於客家外籍配偶與家人溝通上並有太大的影響。在家人的互動上,以先生及小孩的溝通較順暢,但是與公公婆婆則有溝通的困難。

  不會,因為都講國語。可是出去比較困難,在家裡比較好(g2-2)。

   跟先生、小孩都會講客家話(g3-1)

  與先生說客語,但小孩不會聽,只會聽(g3-2)

  與先生溝通是講國語(g3-3)

  跟公公婆婆的比較困難(g3-3)。

伍、客家外籍配偶社會排除/包容的議題

一、教育、就業與職業訓練的社會排除/包容

(一)教育面向

教育需求的部分分為語言與識字、再教育及學習新知識。

1. 語言與識字

  在外籍配偶的語言與識字部分,參與過識字班的受訪外配,普遍在溝通及閱讀上皆有正向的回應,亦即參與識字班,除了有助於適應當地的生活之外,更有與人溝通及自我能力上有所提升。

  看報紙也沒什麼問題(g2-1)。

   儘管如此,目前的識字教育仍維持在初階的程度,大部分的外籍配偶皆提及對國語深入學習的需求與重要性,

  因為有時候去應徵時,會被挑戰說「你看得懂字嗎」(g2-1)?

  而且, 學國語國字多一點。因為小孩子的教育很重要(g1-1)。

  我是希望國語能夠學多一點啦…因為小孩的教育要用到。…所以我是希望說國語多學一點,會寫國字,教小孩(g2-5)。

  讀書讀多一點,懂多一點國字啊,講的比較準一點比較好啦!因為我們外籍新娘,我在印尼那邊都沒有唸那個國語、國字,都不懂啊!都看不懂,不會寫啊!雖然會寫了,但是那個音還是不會很準。給人家一聽,人家就知道說你是外籍的。我希望是要能夠學的很好,才能去工作,才不會給人家看不起(g1-4)。

  受訪者希望透過國語的學習,除增加自己的語文能力之外,更期望因此可以教小孩、找到工作,並藉此改變別人對外籍配偶的看法。

  除了國語識字為受訪者的優先需求之外,英語學習的需求也在訪談中提出。

  希望可以把國語的字先學會了,然後學一點英文符號,因為我在印尼沒有唸書阿,所以英文的符號怎麼念我不會,我希望老師能夠教我們,學一點英文還可以教我們的小孩。…有小孩子之後才覺得這些很重要,因為台灣現在都注重國語阿,英文阿,所以這兩種都要會講(g2-5)

  英文也可以阿!我覺得有什麼可以學的都可以阿(g3-2)!

  重視、重視英文,現在小學也是學英文呀(g4-2)。

2. 再教育及學習新知識

   除了識字之外,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也提及有關專業的技能(如學電腦、美容)、還有日常生活需要(如煮菜)。其中,有六位客家外籍配偶提及想學電腦。

  我想學電腦,可以教小孩子!(g1-8)。

  最想學的是電腦是(g2-1, g2-2,g2-3, g2-4,g3-3)也有受訪者提及想學做麵包或廚藝。

  因為我們在工作,小孩子又照顧不到。也可以我們印尼的一起學一些做麵包的阿,做美容的阿,做頭髮的都可以(g2-1)。

  想要學煮菜啊(g1-1)。

  更有的客家外籍配偶想對於台灣的風俗及禮節與應對有更多的了解。

  還有學風俗習慣(g3-3)。

  我的希望是學多一點的禮貌。然後厚,因為我們別的禮貌跟台灣的禮貌都不一樣。有的很沒有禮貌這樣,所以學了禮貌的、乾淨的,怎麼樣做吃啊!怎麼樣!然後多寫字,語言多寫多一點(g1-4)。

  由以上的對話可知客家外籍配偶在教育的需求並不僅於國語的識字,還包括專業的及日常生活的相關學習。這些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不僅針對以上再教育的需求提出想法,更對於再教育時間的安排有所建言:

  早上,白天比較沒有時間上課,因為還是要顧到小孩,如果要學什麼,應該是要到晚上比較有時間(g3-2)。

(二)就業與職業訓練的面向

1. 就業情形

  目前客家外籍配偶的就業情形主要為勞力或輔助家庭收入的工作型態。

  我現在在衛生所上班,就禮拜二而已,幫忙翻譯印尼文(g2-1)。

  我也有了,但我是在家樂福在那邊幫忙喊牛奶。工作就是幫先生而已(g2-4)。

  我現在工作的老闆娘很好,對我們外籍新娘都很了解,因為他兒子本身也是娶外籍的(g2-5)。

  像我婆婆就叫我不要去工作,可是我覺得在家裡沒有工作阿,所以我就去屈臣氏打掃,兩個小時做完就來上課,下午就去看孩子【工作】(g2-2)。

  像我們現在做這個工作,每天都要上班,沒有上班就沒有錢(g2-5)。

  我現在做餐廳工作,每天都要上班,沒有上班就沒有錢。但是,我現在工作的老闆娘很好,對我們外籍新娘都很了解,因為他兒子本身也是娶外籍的(g2-5)。

2. 就業所面臨的困境

(1)須留在家中履行照顧之責

   工作,沒有什麼健保,都沒有。現在有身份證白天也沒有辦法上班,要照顧家裡(g2-2)。

  像我們外籍新娘根本沒有辦法說出去找工作,像小孩子如果給別人帶,我們出去,根本划不來(g3-2)。

(2)語言障礙

  像有一次我去應徵阿,老闆娘問我說,「你會講客家話嗎?你會講閩南話嗎?」我說我不會,但我會講國語,他說這樣不行啦,只會講一項(g2-2)。

  可是像那個台語阿,我們是只會聽,不會講啦(g2-1)!

  像有一次我去應徵,像去做牛排館的,那個店長問我說,你看的懂牛排的那些字嗎?如果你要去跟客人點餐的話。我說我看得懂阿,他說「不行,我看你是看不懂,反正你就來洗菜好了」,後來我說我不想,因為這樣很看不起我們(g2-4)。

(3)工作備受歧視與差別待遇

  我們也是很努力去作,為什麼我們的薪水那麼低,我們都這樣子想。像我現在做的這個煎餅就不會,台灣人和我們都一樣價錢,你做的好,就會漲價。你全部學會了薪水就會漲,不會像工廠,如果你是外籍來的就比較便宜,本地的就比較高薪水(g1-4)。

  像我有個朋友,他去應徵的時候,台灣人一個月兩萬塊,老闆只給他一萬,還要每天從早上做到晚上(g2-1)。

  像我在家樂福那邊,有一個老闆他就說,你有沒有工作証?若沒有的話,那我給你一半的薪水,譬如說一天1500的薪水,我給你500元(g2-4)。

3. 工作的需求

(1)有沒有想找工作

   有想找工作,但現在懷孕啊!想找工作多賺點錢(g1-2)。

(2)為何想找工作

  因為想去工作,想賺一點錢,幫助先生啊!然後小孩子還要唸書啊,以後小孩子要唸書還要用很多錢啊,家裡的生活費又是自己付。先生自己賺錢還不夠,所以我要幫助他!我們去作可以幫忙出一點錢。先生也不會很辛苦的一個人在賺錢。我們可以幫助先生啊(g1-4)!

  我朋友告訴我的,我進去做已經一個月了。之前沒有做過別的,幫助照顧小孩子。家裡有賣檳榔啊,作小生意。沒有賣很大,一天也是賺兩三百塊不夠用(g1-4)

(3)對工作的建議

A. 提高薪資

  我希望工作上薪水要高一點,像我先生開刀後,要半年才能工作,他現在都不能搬貨,我也是很難阿,因為家裡都要我幫忙照顧阿,小孩子又上幼稚園了,錢都不夠,所以我希望工作的薪水能夠照到比較高的。現在自己一個人賺錢,很辛苦(g2-5)。

B. 工作津貼補助

  我希望能去就業服務站,跟他們說我們外籍新娘不好找工作,可不可以有一些津貼補助(g2-3)。

C. 保母課程訓練

  我想要去訓練【指保母課程訓練】。反正這個小孩子大了,再幫人家帶ㄧ個,一個月領不用太多,一萬二就夠了(g4-2)。

4. 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需求

  想要參加課程(如保母訓練課程、看護訓練課程等),課程結束後,有人可以協助介紹工作。

  我希望能去就業服務站,跟他們說我們外籍新娘不好找工作,可不可以有一些津貼補助(g2-3)。

  希望政府辦訓練技術的班級,像做頭髮、做臉,因為我本來就喜歡美容跟做頭髮(g2-1 & g2-2)

  我是希望能夠考到廚師,可以去幼稚園做廚工,現在我要去幼稚園上班的話,他們會問你有沒有執照,沒有的話很難,禮拜一到禮拜五工作(g2-2)。

  覺得會想,有一些人會想說保母訓練課程可以當保母呀!在家帶小孩可再多帶一個…(g4-2)

二、經濟與健康的社會排除/包容

(一)經濟面向

  在經濟需求部份,則會與客家外籍配偶的家庭狀況、組成的成員等,在經濟面向的議題有所不同。有些受訪者並未面臨太大的經濟議題;

  現在還沒感覺到經濟壓力,因為還沒有小孩(g1-2)。

  但也有些受訪者因為家庭因素或先生生病而面臨經濟的壓力:

  先生現在生病,都是在靠我(g2-5)。

  可是家裡也很多人阿!吃飯的人很多,大家庭很辛苦(g3-4)。

(二)健康及醫療面向

  在健康與醫療需求的部份,包括外籍配偶普遍面臨就醫時的困境,如:資料填寫、與醫療人員的互動及赴醫療院所看病等。

  以前剛過來是先生會陪我,幫我填資料。現在都自己去了!小孩子生病都我自己在帶(g1-8)。

訪員:你們現在看病都是自己去看還是要…
外配g4-2:我是老公帶著,沒有自己看過
外配g4-3:我是自己去看的
外配g4-1:我不敢自己去
外配g4-3:我去哪裡都自己去
外配g4-1:唷…我剛來沒多久
外配g4-2:我ㄧ定要老公帶去,不然我掛號會掛…(笑)
訪員:你擔心什麼?
外配g4-2:我就很怕,總之進去不知道要幹麻
訪員:不會講話…
外配g4-2:就你要掛什麼呀,醫生問你怎樣怎樣,我也不敢講,我都說老公你知道你講,我什麼症狀或不舒服、、、等等
訪員:你國語講這麼標準
外配g4-2:沒有,我就覺得
外配g4-1:湖北那邊本來就講國語的…
外配g4-2:我知道很標準,但我是說醫生問你說”你現在怎樣啦”、”哪一種痛法”或是怎樣的
訪員:那個自己比較清楚呀,你老公怎麼會比較清楚
外配g4-2:然後我就會講給我老公,我說老公你看你看…(笑)
訪員:所以你是自己看醫生,那你呢?你是自己看醫生嗎?
外配g4-1:我老公帶的啦!我哪有敢去…
訪員:為什麼你不敢自己去看?
外配g4-2:因為我可能是依賴,我覺得我超依賴你知道嗎!
訪員:那妳女兒生病呢?
外配g4-2:就是我們全家
訪員:那要是你老公剛好出去客戶那裡呢?
外配g4-2:那可能等他明天請假或者是和客戶出去的時間不是都很限制嗎,彈性,那就叫他趕快回來帶小孩子去看病

  在就醫的議題上,大部分受訪的外配面臨無法融入社會的現象包括:語言所造成的困難、不知道如何和醫生溝通、對於台灣的就醫文化和模式不清楚等。

三、社會參與的情形

  客家外籍配偶社會參與的情形主要分為被尊重與接納的需求、參與社會活動以及與朋友、鄰居的相處等進行討論。

(一)被尊重與接納的情形

  由客家外籍配偶的回應中,可以感受到在地人對於外籍配偶的不尊重及接納,也提出接待社會能更尊重他們。

  希望呢!台灣人不能看不起我們外籍新娘,我常常聽到這些話(g1-2)

  我希望台灣人能夠接受我們,我們嫁過來也就是台灣人(G1-)

  就是被看不起就對了啦!像有些人就會這個樣子(g2-4)。

(二)參與社會活動

  對於客家外籍配偶參與社會活動的情形,可分為出門的情形以及參與相關活動進行討論。由表八得知,受訪的客家外籍配偶常出門的人數不多,其原因多為忙碌、照顧小孩、幫忙家務及工作等原因。

八 客家外籍配偶參與社會活動的情形

 

常出門

不常出門

未填答

總數

G1

4

5

0

9

G2

2

2

1

5

G3

0

1

4

5

G4

2

1

1

4

總計

8

9

6

23

  常在家裡,不會開車,也不會騎摩托車,但我沒有小孩就比較能跑( g2-3)。

  假日沒辦法出去玩,要帶小孩子,又要工作,沒時間帶小孩出去玩,玩的地方是知道在哪裡啦,但是沒有時間。累也是沒辦法阿!因為我們是嫁過來的( g2-5)。

  像我有兩個小孩子,假日我就會帶去圖書館阿,去溜滑梯,帶去玩電腦這樣( g2-2)。

  我很忙阿,很忙。每天都忙小孩念書阿,趕快送她去讀書,還要工作,工作回來休息一下,真的很忙。哪有時間出去玩( g3-2)。

  不常出門。老公會帶我出去玩。我會跟婆婆去買菜。平常就在我們的文具店裡面幫忙顧店( g1-3)。

  很少,先生休假才可能( g1-9)。

  哪裡都沒去,都在家裡( g4-3)。

  會呀,會去遊樂場。月眉、六福村呀、劍湖山呀!墾丁都可以去呀!小孩的話,他就娃娃車推著,然後想玩就下去,然後就看小孩,你搖完就換你去,另外一個就顧小孩( g4-2)。

  也有一些 家外籍配偶會出門參與社會活動

  有,古坑呀,還有什麼南庄呀!還有阿里山呀,都有去過( g4-1)。

  我是盡量假日都不要工作,帶小孩出去玩,我的小孩都很高興,我平常沒辦法啦,小孩又要上課,禮拜六禮拜天盡量啦!我禮拜六就會帶他們去家樂福逛阿,去哪裡的圖書館阿,禮拜天就出去玩阿( g2-1)!

(三)與鄰居、朋友的相處

  與鄰居相處的部分,大部分的客家外籍配偶皆回答熟,但可能以打招呼為主。

  跟鄰居都很熟,所以沒有什麼不方便的( g2-3)。

  跟鄰居熟呀!就是看到會出去打個招呼那種( g4-2)。

  朋友則以同鄉或者識字班認識的為多。認識朋友的多寡則因人而異

  大陸,大陸朋友,我們來這邊才常常在一起呀( g4-1)!

  台灣的女孩子,她們都工作!所以台灣的女孩子不可能跟我們在一起。即使她不工作也不可能跟我們在一起,有一種排斥,她就說你大陸的呀!總就覺得你是 ”大陸妹”,再加一個”妹”唷(g4-2)!

  以前沒有朋友,來讀書就有了。我很少認識朋友( g4-3)。

  很多朋友( g4-4)。

四、「擁有居留身份」及「擁有身份證」的社會包容議題

  對於擁有居留身份及擁有身份證的不同,對於客家外籍配偶所產生的影響包括居留證的證件辦理繁鎖、工作時會受到差別待遇以及考駕照等的限制。

  居留證每年都要辦一次,比較麻煩,有身份證的話,就算是台灣人,找工作就比較方便( g1-6)。

  有身份證工作的時候價格有比較高,居留證比較少,如果沒有身分證,去工廠上班一般都一萬多塊!如果有身分證就兩萬多塊( g1-5)。

  拿居留證上班比較麻煩,要請很多東西,有時候警察還會去檢查,因為沒有工作證不行阿( g1-4)。

  若不是到工廠,只是賣東西的話,拿居留證跟身份證就比較沒有差( g1-7)。

  工作的話,有勞保,但要看什麼工廠啦,不一定是每個工廠都有( g1-6)。  

  有身分証較好,找工作比較方便( g2-2)(g2-3)。  

  工作是可以啦,像越南的他們來一個月兩個月就有出去上班的,只要有工作證就可以啦( g2-1)!  

  我覺得目前最不方便的是考駕照,規定印尼要一年才能考,大陸要兩年才能考,所以我說有錢可以買摩托車,但有錢卻不能考駕照( g2-4)。  

陸、社會包容與服務使用

一、融入歷程中曾使用公部門與私部門相關協助

  對於有沒有接受過公部門與私部門服務:包括生活成長營、各類識字班課程、取得駕照、免費法律訴訟服務、參加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以及生育補助等,皆回答 沒有接受任何的補助。即使受訪者 在社區上識字班或風俗習慣等相關課程,也不知道有些活動有政府補助。至於得知這些服務的訊息,主要透過朋友或識字 班 老師主動打電話。

  朋友會打電話給我,叫我去上課,可是我不敢去啊,然後我朋友就跟老師講,老師就打電話到我家裡希望我來上課( g1-4)。

  對於服務的使用,並非一開始即受到家人的支持,  

  一開始會反對,怕說我過來上課會學 ….怕我會讀書了,就會比較…現在就不會了,他看我就是學了比較懂了(g1-4)。

  誠然,目前客家外籍配偶使用政府所提供服務的情形可由表九得知。其中以識字班課程為最多;再而為生活成長營;其次為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健保補助等。

表九 使用政府所提供服務的情形

 

生活成長營

各類識字班課程

取得駕照

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

育兒津貼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

健保補助

G1

5

9

3

4

2

3

4

G3

0

0

2

0

0

0

0

二、希望公私部門的協助
  客家外籍配偶希望政府能提供的服務包括安親班費用補助、學費減免與補助以及托兒服務等。

(一)安親班費用補助

  我要講的就是,像那個教育費,補習班的費用都很高阿,像我們這個社會都要去補習班,所以教育費太高,我們又有三個小孩,希望能夠補助一些安親班、補習班的錢,不然之後小孩出社會、去外面工作會跟不到台灣的生活。我們的家庭生活有時候兩萬塊、兩萬五阿,生活費很少阿,所以收入不能給小孩補習,所以小孩就跟不到(g2-1)。

(二)學費減免與補助

  希望能補助安親班的費用,像我兒子現在在安親班,一個月要兩萬元(g2-2)。

  希望政府以後可以給每個外籍新娘生的小孩讀書比較便宜,每個學校都有,因為我們外籍新娘賺錢比較辛苦,比較難,有些外籍新娘的小孩都沒錢去讀書,我們也不知道要怎麼找,老公也不知道,所以希望每個學校都有,現在不是每個學校有,所以希望能夠每個學校都要有(g2-5)。

(三)托兒服務

  希望政府能夠補助我們去上課的時候,可以幫忙帶小孩(g2-2)。

陸、 討論與建議

一、 研究討論

1. 生活適應、初階的語言運用方面:居住越久的客家外籍配偶在生活適應、初階的語言運用不會因為會不會說客家話而有差益。但是,若剛到台灣時會講客家話的確對於生活適應以及與家人相處上有所幫助。客家外籍配偶提出,對於社會風俗以及當地的應對進退的知識缺乏,會影響生活適應及社會的融入。

2.社會融入歷程中所需的服務:客家外籍配偶期望除了初階的識字班之外,能有進階的語言課程。客家外籍配偶期望能有國語課程外的相關才藝課程,如電腦、英文或美容…等。客家外籍配偶期望能有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的協助。在子女教養的部分呈現負擔與壓力。

3. 在社會參與上,普遍論之,客家外籍配偶很少有社會參與的機會,即使有,頻率也不高。接待社會對於少數文化的尊重仍不足也是客家外籍配偶社會參與的障礙之一。

4. 在融入社會的歷程中服務使用的情形:大部分受訪的外籍配偶對於公私部門的社會資源不清楚也很少使用,但呈現出高度的資源需求。所需的資源包括有金錢的給付、服務的提供等。

二、建議

(一)社會包容策略

1. 加強多元學習方案:(1)設計一連貫的教育訓練:包括初階、中階及高階的識字課程。(2)增加多元的課程選擇,以結合客家外籍配偶的興趣與性向開設學習課程。

2. 增加就業與訓練的機會:增加與就業相關的訓練課程。協助客家外籍配偶就業。

3. 強化跨文化的尊重與理解:協助客家外籍配偶對社會風俗及文化的了解。增加客家外籍配偶家庭成員對跨文化的理解。增強社會對於客家外籍配偶原生文化的尊重與理解。

4. 加強多元文化的家庭服務措施
  目前我們已提出的各項措施中,多以略具多元文化的概念,但是實際執行的方式和方法有待進一步檢驗。

5. 透過增權(empowerment)的社會包容:從筆者接觸跨國婚姻家庭的實務經驗中,體認我們必須強調「外展(outreach)」服務的策略,因為我們發現尤其是東南亞外籍配偶來到台灣,語言和文化樣樣不通,許多夫家又常常不放心她們出門,使得她們缺乏資訊和社會資源。我們不能只在辦公室等她們上門來要求服務,我們必須把服務送到社區,送到家庭內。常有人用「主動出擊」來表達,應是有相同的意思(莫藜藜、張菁芬,2006)。在這樣的過程中,不只是尋求機會,以增權外籍配偶個人,也應包括她們的家庭和社區,確實是一種社會包容的方式。

  由以上對於跨國婚姻組成的家庭所面臨的社會、文化適應問題,以及所面臨的需求,對於成為多元文化社會的台灣,應不僅於了解跨國聯姻下所形成的跨國婚姻家庭,於進入二十一世紀之際,更針對跨國婚姻家庭提供生活適應及兒童教養的服務。整個服務項目也因著跨國婚姻家庭的需求及所面臨的問題,服務更朝向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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