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

服務業書記 黃燕英
  最近新聞一直在討論關於廢除死刑的話題,想想後讓我擔心了起來,也產生了一些疑惑。今天如果廢除了死刑而將極度危險的死刑犯改判無期徒刑,人權團體說這才是對犯罪者最嚴重的處罰,要讓他們用一輩子的時間去反省,去受良心的譴責。可是一個有良心的人會變態的先姦後殺或綁票撕票嗎?如果會反省還會有人一直進去監獄嗎?而且判無期徒刑的人只要在獄中表現良好15年就可以假釋出獄了,20歲進去35歲出來,難道就是最大的懲罰?被害人會不會擔心一輩子,害怕被報仇?反正多殺幾個人也不會死,那有什麼好怕的,以後誰敢報警害我,等我出來我就殺了他(這就是活在黑暗世界的人的想法)。那些從小生活寬裕的高知識分子和達官貴人們怎麼可能了解呢?向美國有一些沒有死刑的州,犯人都是判一百多年或是終生監禁,可是帶來的問題是什麼?監獄暴動,逃獄,還是雞姦其他罪犯?反正一輩子都要關在裡面又不會被判死刑,那在裡面多殺幾個人又有什麼關係?那些具有菩薩心腸的人權團體們會不會因為慈悲而沒有智慧結果害了更多的人?讓監獄變成了人間煉獄,讓其他受刑人每天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這是慈悲嗎?如果你的女兒被姦殺,父母被變態放火燒死,這種深仇大恨你都能放下,能給加害者再一次的重生機會那我真的會很佩服你,把你當成菩薩,可是能不能請你也體諒我們這些凡夫俗子,請你解救我們的擔心和害怕。人權的保護適用在國家或社會,因此追訴犯罪,發動刑罰的是國家,受害者家屬當然可以恨行為人,而且沒有人有權力請他們原諒,我確實不喜歡人權團體的論調(以德報怨?太難了吧?)殺人放火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況且除了死刑以外還是有其他刑罰,美國的大學槍殺案是會問題的結果(槍枝易取得,學生本身的精神狀況),而且美國還是一個有死刑的國家。台灣的治安確實是比美國好,但沒有比廢除死刑的歐洲國家好。台灣要達成廢除死刑的水準並非一朝一夕能做到的。我們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我門司法出了什麼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再來建立替代方案,最後廢除死刑,我覺得是比較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