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稅務爭訟淪為外人投資的絆腳石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陳玫燕

  筆者承辦稅務簽證工作已逾二十年,也看到台灣在這段期間經濟的榮枯,以及政府為提升台灣經濟所做的努力,經濟部為促進經濟繁榮,往往端出許多租稅獎勵來誘使業主投資。我們看到財政部的官員,為了國家的財政收支也在盡力護衛國家的財源,這形成了經濟部與財政部間的角力戰。

  在一番激烈廝殺後終會定案,而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對於滿意獎勵條件的業主就會進行投資。然而這只是事件的開端,在公司申報享受租稅獎勵時,往往就產生許多的爭議。

  如同日前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陳玲玉,於今年2月25日在經濟日報所發表的「改善稅捐稽徵 落實租稅獎勵」一文所提『我們如果研閱相關稅務的爭訟案件,即可發現爭端的源起,經常是稅務機關為執行法律而自行制訂的行政命令,或為補充法律規定而回覆企業詢問的函釋,漠視或扭曲了租稅獎勵的原意,以致租稅獎勵政策無法貫徹;而納稅人則因原本預期的稅捐優惠,事後被稅捐稽徵機關剔除,形成企業的不確定風險,甚至成為日後企業決定投資與否的絆腳石。』筆者深有同感。

  在近十年服務許多外商客戶,遇到這些租稅爭議時就像啞巴吃黃蓮,為了國家的聲譽著想,對於國稅局官員提出的一些疑義,常常很難讓外國人了解我國稅務人員在核稅的邏輯,舉例而言,甲公司為國際某產業龍頭公司在台之子公司,依法申報訓練費用之投資抵減減免公司的所得稅,但稅捐機關在核定時卻認定因該甲公司是前往母公司接受訓練,而甲公司無法提出其母公司所在國符合訓練機構之文件,而否准其抵減稅額,殊不知該母公司所在國不若我國係採大陸法體系,其設立訓練機構根本不需要核准,故何來核准文件?

  閉門造車,未能貼近人民去了解實務,不信賴納稅義務人,而僅憑個人思維或狹隘的想法來臆測,常常產生指鹿為馬或雞同鴨講的情形。租稅的穩定性是外人投資與否的考量點之一,因此租稅的信賴保護,以及身為租稅執法單位的稅捐機關,若能更貼近實務,依法行政方有助於台灣的經濟發展。我們要的是擴大稅基,也就是讓台灣賺更多的錢,國家稅收才能有更多的進帳,千萬別讓稅務爭訟淪為外人投資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