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看防災與國土資源保育問題

國立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系博士候選人 盧俊谷
  近年來由於人們生活形態改變所造成的環境變化,再加上地球暖化與氣候變遷的影響,一再的造成海嘯、乾旱、森林大火、風災及寒災等環境問題,如澳洲發生千年來的旱災,造成產業與人民計受到重創、2008年的緬甸風災,在緬甸伊洛瓦底三角洲地區的納爾吉斯強熱帶風暴造成至少十四萬六千人死亡或失蹤,以及大量民宅、醫院、學校和農田被毀。台灣於2009年亦遭受到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八八水災,從颱風生成到結束九天裡,給台灣多縣市帶來嚴重的創傷,其中更造成五十年來最嚴重的水災,也使許多人民在與大自然的搏鬥中受傷或死亡。由暖化的趨勢來看,台灣是位於西太洋的一個島國,島內許多地區因對土地資源的超限利用,再加上氣候變遷的推波助瀾,很可能成為全球的「首批」暖化難民。也就是說,當馬爾地夫等小島國成為第一批沉沒的氣候難民時,台灣西南沿海地區,北從彰化大城鄉至南部的屏東林邊鄉一帶沿海,極有可能會和馬爾地夫相同,逃不過被海水淹沒的威脅。因此,我們生長在台灣的每一個人,更應該好好的學習如何愛護地球與保育環境,在面對災害的發生,亦應做好防災與減災的工作,達到永續發展及與自然共存的美好未來。本文筆者就此次八八水災對台灣的重創,以災害管理(Disaster Management )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原重建的觀點,提出下列幾點看法:

一、 減災(Mitigation)

  在災害管理中減災是最基本的防治之道,而在減災過程中應首重對環境的尊重與愛護,由每一個人自身做起,以永續經營為理念,盡可能使用再生資源、不對環境超限利用,做好國土保育,在國家教育中,亦可透過環境教育,使社會每一個人學會與環境共存,愛惜資源與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除了環境教育之外,政府應重視防災體系的強化,為了有效達到減災與避災,在國家的防災體系上,建議由中央委託單一權責單位進行整合與救災決策,此一單位應橫跨水土保持、林務局、水利署及工程會等部會,將災害預警的資訊加以整合,建立快速又有效率的災害決策應變機制。而對於平時應對民眾加強防災及避災的觀念,並確實要求做好防災演練,強化民眾防災觀念與災難自救的能力,尤其以山區或不易救援之處,更應具備救災及避災的能力,因此將可大量減少災害對人員及財產所造成的損失,亦能有效達到減災的目的。

二、 整備(Preparedness)

  台灣因受到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降雨時,空間分布極不均勻,加上地質環境與地形坡度變化極大的影響,每逢梅雨或颱風季節,山區及西南沿海地區幾乎都有每逢豪雨必淹水的困境,為了面對未來一次又一次的考驗,台灣長期以來的治水政策應有新的因應思維,在國土的開發政策與治水方式,建議防災工作需涵蓋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林區資源管理,對流域的上、中、下游,朝向以兼顧災害管理與國土利用之流域綜合治理為目標。在法令上,經由有效的土地管理政策,在山區可抑制流域的出流量,在規劃及施行上,應預留足夠蓄洪與疏洪空間,防止當降下豪大雨時,其地表逕流過大所造成土砂災害問題。為了不讓悲劇不斷的重覆上演,在國土空間的開發上,政府應對災害高潛勢地區的土地合理使用予以限制,並提出合宜的配套措施。而在西南沿海地區,政府需真正落實永續經營的方向,進行良好的管理與輔導政策,不要讓地下水資源超限利用的老問題,無奈的在二十年內重覆出現在政府相關災害檢討報告中。

  回顧此次八八水災重創林邊、佳冬等沿海村落,水淹兩層樓高,民眾苦不堪言,身家財產全泡在水裡,屏東縣作為養殖王國的盛名毀於一旦。災難過後,政府為補救災害,馬上提高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額度,並喊出3年恢復石斑養殖規模、6年產值倍增的口號,為了就是要讓台灣持續保有石斑養殖王國的「美譽」。但仔細再思考,這樣的重建方式能給予沿海地區的民眾什麼樣的未來呢?真的符合國土空間永續發展的方向嗎?筆者認為政府在此,應面對沿海地層下陷的事實,地層下陷的地區連排除積水都極不容易了,對於這些地區,政府是否要再不斷的投下龐大的治水經費呢?反觀國外的治水經驗,政府除了要找出所有造成地層下陷的原因外,也必須對於目前的養殖漁業,提出未來發展的遠景與方向,更需要為這片國土上的人民,找到人與水共存的生活方式。

三、 應變(Response)

  在面臨災害的應變上,此次的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政府的應變能力不斷被國內外人士拿出來檢討。一場大水,讓我們清清楚楚地瞭解了台灣社會的體質以及反應災變的能力,從最初的氣象預報到災害發生時,接二連三的發生救災資訊紊亂之情事,如氣象預報對雨量預測的不準、防颱警戒區並未考慮到颱風結構鬆散及雨量所造成的影響,使颱風外圍地區受創的程度遠超過颱風預定的防颱警戒區,在公部門單位溝通上,中央與地方對災害處理的認知明顯不同調,導致災區無法有效率的依法令簡化行政程序,請求支援與徵用救災物資。除了溝通問題外,再加上災情的通報與掌握上亦無法有效整合,災民僅只求救119或電視台,更有災區地方通訊設備的不建全等問題等。因此,在此次災害經驗中,曝露出國家缺乏常態防災編組,難以有效因應重大災難,且救災系統地方受限財稅、重建基金及特別預算等繁複程序,災民亦難獲即時的妥善安置。因此,在軟體建設上,政府除了應盡速加強國家災害應變系統,落實災害應變的標準流程外,對於土石流或災害警戒地區應以時間、雨量,分階發布,而不應以受災面積來劃分,對災害的高潛勢地區,除了現在公開防災資訊外(如水保局的土石流防災資訊網),亦應詳細說明水害及土石流災害潛勢影響範圍與避難方向。在硬體建設上,災害高潛勢地區的雨量觀測上,應增設自動雨量站,確實掌握實際雨量,並依此資料發布紅色警戒強制撤離,對於避難不易及高危險地區更應提早避災,而對災害後可能發生的傳染病亦應妥善預防,做好災後防疫的工作及災區衛生教育工作。

四、 重建(Recovery)

  災害過後,一般人認為災後復原應該就是將受災後的環境回到原有的樣子,但在集水區經營與流域生態的概念中,土石的崩落、移動與堆積為自然現象,在一般在水土保持的概念中,只要不要再危害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或是其他的保全對象時,亦可不需要特別處理。但在此次的風災中,災民是否還能再回到原有的家園,必需還要再考慮到原居住地是否符合居住安全性,面對破碎的家園,除了需耗費許多重建成本,亦必需思考面對可能來臨的下一次災害考驗。而若要遷村,又必需面對遷村過程與遷村後面對的?大問題。如遷村過程中必需要面對的有徵地問題、經費預算問題、規劃及施工品質問題、新址安全及信貸能力問題,無一不影響遷村的進度與成果。而遷村後又必需面對原鄉產業難繼續、災民就業機會、產權轉移及社會關系變化等。尤其大型部落的遷徙,需要長期討論,但是政府若不願提出中繼屋政策,災民只能在軍營與榮民之家,對永久屋和破碎家園間做出選擇。因此在遷村的議題上,許多問題的確困難重重,然而臨時安置環境不佳、家園安全堪慮,面對永久屋政策又有疑慮時,民眾在其間很難以找到平衡點,但是政府迫於重建效率要加快,希望家園安全的災民快回家重建,家園不安全的災民就盡速簽署永久屋同意書,在此,政府與人民間的對話出現落差,筆者認為雖然政府重建需要效率,但更需要效果,對重建的問題,政府必須依照各災區的情況,提出謹慎而周詳的居住計畫、產業生計發展及族群文化等等的配套因應措施。且災後重建,不該只是NGO單位蓋房子與企業認養,更應該進一步面對災難發生前的種種現實生存問題,因為災難只是惡化、突顯所有問題的存在,不只點出環境使用的生態問題,也點出人與社會的生存問題,總之災害的發生並不是單一問題,而是許多問題的交集,任何一個災害因子都有可能是慘痛教訓的引爆點。未來希望能將重建的層級拉高,才能解決環境保育與國土開發間的現實矛盾問題。如果重建只是解決居住問題,就錯失了國土重新思考與利用的契機,也錯失了人民參與國土利用的寶貴經驗。

  總合上述,我們知道破壞性的天然災害發生是無可避免的,也只有透過平時的預防與整備才能在災害發生時控制災情的擴大,災前做好物資準備、演習及單位協調等工作,避免二次災害的發生與降低災害的損失。在災害發生初期,應透過對災害測報、調查及資訊整合等機制,盡可能早期發佈警報或預防災害的發生,並在適當地方投入合理資源,避免災情擴大。因此減災、整備、應變及重建工作的進行是否成功,有賴於順暢的防災運作體系,良好的體系亦是影響今後國內災害防救工作是否能對未來的災害,做出有效率及有效果的應變成果。最後針對本文中幾個問題,提出未來我們可努力的幾個方向,其中包含(一)真正落實國土保育與永續資源管理。(二)提升防災體系並對災害研究與控管。(三)用風險管理來強化對災變管理能力。(四)進行環境教育並達到全民防災之目標。(五)健全緊急醫療體系及災民安置計畫。(六)推動國際防災技術交流及合作計畫。(七)建立政府及民間重建預算監督機制。除此之外,我們亦應抱著對環境永續經營精神來不斷的努力,才能使我們揮別傷痛,迎向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