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核能研究所研究助理 曾怡玲
  上帝創造生命,任何人不能加以替代。生命既是上帝所賦予,任何人也不能扮演上帝強加剝奪,尊重生命,從廢除死刑開始。長期以來,死刑存廢的問題始終處於激烈的辯證。人們支持死刑是因為相信死刑能伸張正義,以牙還牙,為被害者復仇,而不是因為它可以嚇阻謀殺的現實作用。而贊成廢除死刑的說帖,不外從宗教信仰、人權保障、種族歧視等面向,訴諸人道觀點,以支持其論述。

  死刑不論是在台灣或是美國一直是社會中最能引起爭議的問題之一,而依據國際特赦組織的統計及其它資料顯示,全世界尚有七十六個國家及地區,對於一般的犯罪還有死刑的規定,包括台灣、美國、日本、巴勒斯坦,另外,有二十四個國家對於一般的犯罪有死刑而十年內沒有處決,或是做出不處決的國際承諾(如俄羅斯),至於沒有死刑的國家及地區則有包括百慕達、香港、澳門、紐威島、土克斯及開科斯群島,再加上菲律賓,總計有八十四國。

  菲律賓國會參、眾兩院於二00六年六月七日一致通過廢除死刑法,總統雅羅育即簽署此一決議,待完成立法程序後,將使菲國大約一千五百名死刑犯,受惠此項決議而免於一死。但是雅羅育也提出「廢除死刑不代表犯罪份子的勝利,而是菲律賓尊重生命、人道及宗教道德的證明」嚴正聲明,並警告犯罪者不要誤解廢除死刑的意涵。

  幾乎同一時間,美國《華盛頓觀察》週刊的一篇專文指出,有三分之二的美國人贊成死刑,主要在於伸張社會正義。自一九七六年美國最高法院決議恢復死刑以來,已經有超過一千人被處死,但與此同時,也有八十七名死刑囚犯經證實無罪而重獲自由。

  美國蓋洛普公司在二00六年五月五日至七日,針對美國民眾對死刑存廢議題所進行的一次調查結果,大多數美國人仍然支持對已認罪的謀殺犯執行死刑。死刑和沒有保釋機會的終生監禁同樣都是對謀殺罪的懲罰,但如果要讓美國人選擇其一作為更合適的手段時,支持前者和後者的比例幾乎相等。在需要做出清楚選擇的情況下,百分之四十七的美國人對謀殺的懲罰選擇死刑,而百分之四十八的人選擇終生監禁。從以往的調查來看,在這個選擇上美國人通常傾向支持死刑,這一比例通常略超過百分之五十。

  台灣雖然已經逐步朝向廢除死刑之路前進。但台灣社會仍在廢除死刑議題上意見十分分歧,無法形成共識。有八成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但如果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則有四成民眾支持。因此,在刑法未完全廢除死刑前,只能將「絕對死刑」修正為「相對死刑」,並在實務上減少死刑的判決及執行。依據法務部統計資料,台灣執行死刑的人數,一九九八年有三十二人、一九九九年二十四人、二000年十七人、二00一年十人、二00二年九人、二00三年七人、二00四年三人及二00五年三人,而二00六年迄今則尚無執行死刑案例。

  因此,不論在法治面或實務面,台灣在死刑存廢的問題,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人權既是普世價值,也是民主國家所致力於保障的標的。不可否認的,台灣在「人權立國」的宣示下,比起美國,在死刑這項議題上,毋寧是「先進國家」,但比之菲律賓,卻又落後許多。實施提高數罪併罰有期徒刑上限及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規定,將之視為廢除死刑的配套措施,或許可以爭取更多民眾認同,轉而支持廢除死刑的修法,如此,才能真正落實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