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難為

桃園縣忠貞國小教師 蔡淑惠

  人權是普世的價值,所謂天賦人權,生而為人就應該彼此尊重,我們的人權必須是建立在互信互愛之上。長久以來,隨著社會的變遷,工業化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冷漠,隨著民主運動的進展、推翻帝制,民主鬥士為人民爭取的是政權,近年來,人權變成是爭取自我的權利,以自我為中心,教書十四年以來,越發覺得現代人對於人權的體認有落差,尤其是父母在教育孩子上所持的態度,深深的影響著我們的下一代,對他們而言,人權就是只要我喜歡,我就可以做,這是我的人權,只要不順我的意,就是違反我的人權,結果是紛爭不斷。人權的追求,還是得從尊重彼此做起,才是真正的人權。

從現代孩子們的互動看人權

  帶班十四年以來,一直都是帶低年級的孩子,因為低年級的孩子天真可愛,有禮貌,最大的特點是尊師重道,聽從老師的教導。一直以來,常聽社會上的輿論說孩子越來越難教,我聽了只是笑笑,覺得還好吧!低年級的孩子蠻乖的,直到去年帶到現在的這一班的學生後,我終於體會到了,現在的孩子真的很難教,原因是現在的父母打著尊重孩子的口號,做著放縱孩子的情事,因為尊重孩子。所以凡事以孩子的喜好為主,養成孩子自己最大的觀念,當他們來到學校,碰到來自各個家庭的霸王,彼此不懂得禮讓,相處起來衝突不斷,身為教師的我,必須很有耐心的引導他們正確的互動模式,苦口婆心的勸說,沒想到孩子們卻抱以不接受的態度,現在孩子脾氣差,相對的,真正的人權在孩子們的身上是找不到的,因為人權是建立在互信互愛的基礎上,現在的孩子不懂得愛別人,所以要讓他們學習愛才能做到真正的人權。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

  身為教師,肩負著教導學生的責任,古有言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老師要做的不只是經師,更是要當人師,所謂的人師就是要教孩子做人處事的道理,凡是以愛為出發,有禮有節就有尊重,人權建立在尊重之上。

  誠如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會長洪道子博士於論文中所提:「中國法律發展史上『以禮入法』、『出禮入刑』,即是後漢書所云:「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者也。」後代更以「禮主刑輔」為主流,發展為現代法律的基本精神,一如西方法諺所言「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所以教學生守法,就先教他們知禮,禮義廉恥人之四維,知行四維,則法自然守矣,除非人的良知道德泯滅,四維不行,則以法律為底限,要求最低限度的正當行為。

結語

  師生關係演化到現在,因著現在社會風氣與以往不同,所以師生之間的人權又有著顯著的不同,因為現在社會重視學生的權利,又在尊師重道的部份少予重視,所以師者大嘆難為,因為動輒得咎,動不動學生就搬出法條跟老師談判,毫無上課紀律,在這種教學現場,人人自危,師不成師,生亦不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