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對良心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承攬員 張瑩娟
  民國98年9月25日,令我今生難忘的一天。一如往常,這天是個寧靜的早晨,我照常去上班,就在接近中午的時候,突然接到一通舅媽打來的電話:「阿娟你在家嗎?為什麼你家的大門打開開的沒關呢?...」,我不在家啊!心中突然念頭一閃,一陣涼意撲上心頭...,不會吧!難道是遭小偷了,急忙通知老公快點回家,一路上我的心情既沉重又氣憤。

  回到家中看到兩名警察正在我家門口訪查附近鄰居,完了!真的是遭小偷了,家裏值錢的東西幾乎被偷光:筆記型電腦、手錶、一大包價值不斐的金飾...
,當下真的想哭又哭不出來,只能靜靜的處理後續的問題,警察說:「怎麼把這麼貴重的東西放家裡呢!應該租個保險箱來放啊!大門怎麼只裝這麼好撬開的門鎖呢?應該要裝最新型的四道門鎖。」,「你應該要裝攝影機,這樣才安全啊!」

  警察一連串的問話,讓我心中產生了很多疑問,不禁回應:「這是我的家,我家最貴重的不就是人嗎?我不住在我的家裡面,難道住在外面嗎?」,「我的東西當然放在自己家裡面,難道是不對的嗎?」,「我為什麼要租保險箱?我為什麼安裝最好的鎖?我為什麼要裝攝影機?」,是非對錯完全顛倒了!

  警察大人們,你們應該要想想,好大膽的小偷,敢在大白天搜刮民眾的家!為什麼小偷這麼多?一點都不害怕威嚴有權的警察大人?為什麼小偷不怕犯法?為什麼好好的人不做,要當不勞而獲的小偷呢?為什麼要把人家辛辛苦苦努力賺來的財產,輕而易舉的全部帶走!為什麼要偷走別人的回憶呢(很多照片存在筆記型電腦內)? 那包金飾裡頭有我20歲時,媽媽送我的成年禮物、有結婚戒指、有小孩滿月禮、有很多很多我今生美好的回憶。不捨的不是金飾的價值,而是金飾對我的意義,小偷偷走了我的財產,也偷走了我的回憶,卻無情的留下了我對這個件事無限的恐懼與不安,我開始不敢一個人在家裡獨處,我竟然對我熟悉的家產生了不安全的感受!

  我後來決定不再想這件令我感到不安的事,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機已到,天理對良心,小偷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為做小偷的是他不是我,應該感到害怕和不安的人是他,他做了這件不好的事,一定分分秒秒都膽顫心驚的,害怕隨時會被警察捉走,我為何要比他還要擔心難過,因為做錯事的人是他,難道他不知道已經侵犯到我的人權嗎?看看電視新聞,那些做壞事的人,被警察捉走後用安全帽或是用衣服擋住他的臉,原因是要保護他的安全,還有尊重他的人權,而他一定不知道何謂尊重人權!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知錯能改的人將值得被尊重,做事情絕對要三思而後行,人與人之間若都能真心相待、互相尊重,我想這個世界也不會有小偷吧!我不明白為何現在的環境會變得如此?科技文明越是發達,為何人心卻是越沉淪?連最基本憲法保障的生命財產安全都無法做到,到底是公權力已經起不了作用?還是人心已經壞得無藥可救?亦或者是這樣的人已經越來越多了呢?每天報章媒體總是報導層出不窮的社會新聞,這些治安這個問題真的值得大家重視及改善的,否則要如何讓善良的老百姓過得安居樂業的生活呢?

  總之,我認為每個人要從自己自制開始做起,改變自己自私貪婪的心,良心對天理,人在做天在看,凡事多為別人著想,懂得互相尊重並節制自我的行為,再來就是我們都要能夠摒除各人自掃門前雪的自私想法,人與人之間互相幫助,在鄰里間發揮守望相助的功能,讓這些犯罪率能降低。追根究底我覺得還是要從每個人的價值觀的改變開始,笑貧不笑娼的思維應徹底改變,學校教育的倫理道德觀也應該從小落實,讓簡單純樸的心在每個人心中深耕,進而能發揮人心善良的一面,慢慢的影響整個生存的社會環境,讓我們能有一個既安全又和諧進步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