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的簽訂對台灣NGO運作效率之提昇

國立台北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 教授兼所長 劉祥熹
國立中正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 助理教授 王騰坤

前言

  隨著兩岸交流日益頻繁,與中國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對國際政治經濟處境艱困台灣而言,似乎已成為突破現狀的途徑之一,由於台灣國際地位特殊,與他國簽署FTA不易,更增添台灣遭邊緣化的風險。過去,由於台灣一直被排除在國際的正式活動之外,故只能從邊緣組織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活動。「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簡寫為NGOs)就是指「政府以外的組織」。由民間百姓透過非政府組織的參與,來建立全球性的「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體現民主政治的真諦,除了支持聯合國所揭櫫的目標外,還必須非營利、非暴力、非政黨、非經政府間的協議而設立、以及不刻意干涉某國的內政。

ECFA有助於台灣「區域整合」的NGO事務參與

  由於海峽兩岸政治情況特殊,若依WTO的精神予以架構的協議可以避開兩岸在協商時所涉及較為敏感的政治意涵。為了使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未來不受質疑,台灣政府未來在與對岸協議過程,應透明化並依WTO的精神予以架構。台灣面對中國大陸日益增長的經濟實力,只能將政治對立的困境,轉化為經濟合作的助力。至2010年1月1日止,東亞地區共有41個區域貿易協定與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實施,當經濟合作議題突破後,國際NGO事務的活動就會比較合作模式,不會受到中共的阻擾,國際性的非政府組織,它們成功的最大前提是自主性,但其運作的成功與否以及如何取得當地認知的平衡,還要看這個組織的專業能力、以及資源的多寡。

ECFA架構下的NGO運作模式

  「非政府組織」可以分成兩類,一是財團法人的基金會,另一是社團法人的會員制協會。隨著兩岸的民間交流,台灣的NGO開始有區域化、全球化的趨勢,國際議題逐漸受重視,例如環保、婦女、勞工、人權等問題,許多問題開始以全人類的觀點加以看待。因此,在台灣目前非為聯合國的會員情況之下,參與國際活動勢必得到中國的認同,但有一種民間性質的NGO以「俱樂部型式」的組織形式, 像青商會、扶輪社、獅子會等,都屬國際性非政府組織,沒有政治色彩,只有中產階級和社會精英分子可以參加,這些人多數有自己的營利性事業,知道唯有在經濟能力許可的情形之下,方能從事相關NGO的活動,只要不涉及政治活動,是可以得到多數會員支持的。ECFA的簽訂是在摒除政治議題架構下所簽訂的經濟合作協議,在對等的基礎上,也可以針對不同的議題,來進行相關合作事宜,故有利於NGO事務的推動。

台灣NGO的運作現況分析

  根據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資料,台灣參與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INGO)已達2,157個,其總數及分類別,請參考表1。相關知名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在台設立分支機構或秘書處約計有15個,可見台灣對於國際NGO事務的參與相關積極也有相當的成效,台灣的非政府組織也從本土化進入到區域化,甚至於國際化,有利於全球化之佈局,即「全球整合」與「地區回應」。

表1 台灣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概況表

組織類別

數目

宗教、哲學、慈善、人道、社會福利、殘障類

288

環保、能源、生態保育、農林漁牧、水利類

352

科技、醫藥、衛生、交通、觀光類

515

教育、學術、新聞、文化、原住民類

376

國會、民主、人權、公共政策、研究發展、法政、志工類

180

工商、金融、財經、電機類

242

一般國民外交類

4

婦女類

33

反毒、青少年(女)活動、兒童類

16

體育、童軍、休閒娛樂類

152

總計

2157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NGO有助於ECFA的相關法令推動

  對於NGO所發揮對ECFA下的功能,可以從下面五點來加以探討,首先是直接服務的功能,例如商品安全檢驗、產品使用推廣教育、消費者保護等,直接對民間百姓提供服務;第二是監督政府注意新議題的功能,例如:嬰兒奶粉的營養比例,溫室效應帶來的農業問題;第三是NGO提供對ECFA更多民間參與的管道,如辦理相關產品認證說明會;第四是要求政府進行有關社會政策及制度的改革,例如消費者保護法、兒童福利法等皆為民間團體推動而成,最後,針對兩岸相關法令的差異進行修法,民間的投資特別是會傷害到對方的產業競爭,在公平交易的規範之下進行修法,以符合雙方的期待。

結論

  台灣過去之經濟成功發展經驗,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無論從國內產業結構、國際關係之變遷與經濟組織之整合觀之,ECFA之簽訂對於台灣經濟之發展與NGO國際事務活動的推動有其重要性之突破。非政府組織除了關心國內、外相關特定議題活動的運作外,有些更是跨越國界、活躍於國際舞台,NGO活動受惠於社會財富的累積,窮國要有NGO是很難的,但經費來自於雙方合作活動或聯合國,可以有助於NGO事務的推動,也可以讓台灣在全球化的過程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