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的普世價值

劉氏宗親會運輸業 劉棟祥/李培莉/劉予豪/劉永

  古有明訓:「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這句話不僅說明了古代人身楚異地無法自主的淒涼,同時也是許多大小家庭的心聲,為什麼會這樣呢!其實,從權力的角度來看,家庭中的權利是社會中大權力的非常小的縮影,古時候,幾乎每個國家都採取父權社會,妻子被當作是陪襯丈夫的配件,女嬰更是慘遭生命上的威脅。

  時代進步到今天,女權運動興起,但是在中國或是台灣,還是時不時的可以聽聞女性人權遭受侵犯的事實,舉凡性騷擾到強暴,家暴到虐殺女嬰,無一不是兩性平全未能落實的證據,然而這些種種狀況源自於何,筆者群們認為,是出在家庭權力結構的問題,古早時候父權至上,時至今日,看男女嬰比例失衡,就可以知道,重男輕女仍在國人內心發酵,懷孕一知道是女胎,就有可能選擇不將他生出來,而選擇生男子,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所孕育出來的小孩以及潛伏在家長們腦中的概念也是不慎健全的,哪天是否也會對媳婦如法炮製,媳婦不但要承受生男嬰的壓力,更要在金錢上身體上承受為求男嬰的身體 "調養"之苦,是非常很有可能的,所以,現代受到新教育的女性不願意結婚,生子,除了經濟上的因素,恐怕潛伏於華人社會的"軟規則"也是一大阻力。

  筆者群們訪問了家人,請教他們有關於人權的問題,父親說,他認為人權要人吃飽了才能爭取,大弟認為,人權就如同教科書所說人民有生命財產等自由,媽媽認為只要爸爸好好對待他,就是有人權,小弟則是認為不要寫功課最有人權。由以上可知,每個人對於人權的認知不盡相同,但大多不離脫苦求樂種種,但是在擴張自我之餘,法律能夠在公正的理想下赫阻,但面對大人身體中的生命,卻好像是人可以決定的權利,如此一來,會不會擠壓掉了只有幾個細胞的嬰兒生存權呢?

  有鑑於這種現象,我認為解決這種問題的關鍵點就在於家庭權力結構需要重新改變,應由原本父權轉換為兩性平全,因此家庭不會再為了男生才能繼承而想盡辦法生男嬰,家庭中的母親也不會因為家庭工作兩頭燒而大嘆沒人權,如此一來才有人會想要組成家庭,綿延華人的血脈與革新後的中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