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以服務為本-法律服務社的期望

國立政治大學法扶社副社長 洪佳茹
  一直認為比別人多懂一點,就會多一點責任。一般人對於法律這種東西,可以說是一知半解,或者是避之唯恐不及,許多人也將法律當作是一種專業知識,但其實不然法律總是圍繞在我們生活周遭,所謂「生活即法律,法律即生活。」並不是隨便說說的,不管我們在家還是在外面,法律總是無所不在,像是和父母之間有親屬的法律關係,會衍生 許多其他的法律關係,如繼承等;另外,到便利商店買東西也會成立買賣契約,也會衍生許多相關的法律關係,如買到過期食品、瑕疵品等。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去面對這些事情的,雖然法律應該是門平凡且貼近生活的學科,但現在卻把它當成一門專業知識,使一般人無法輕易運用,應付生活中的法律問題。而且既然法律變成一門專業知識,在金錢的負擔上,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能力可以負擔的。

  而法服就是一個把法律這門專業知識盡力變成一門平凡且貼近生活的學科,我們其實很盡力在推廣法律知識。像是近來我們辦了一些「生活法治教育營」和到國中小去上課,推廣一些校園暴力、著作權等法律問題,我們會以好笑又好玩的方式呈現,讓學生們可以很容易可以瞭解法律這個東西。其實法律並不難,難就難在把他解釋成太難。就如我所說的法服就是一個把法律這門專業知識盡力變成一門平凡且貼近生活的學科,而且法服不僅只是把此當成口號而已,法服相當努力的去實踐。

  此外,我們也會提供無法負擔龐大律師費的民眾一些法律上的諮詢、訴狀的指導,其實許多民眾無法負擔,雖然有法律扶助基金會,但有些民眾是經濟上的弱者卻無法符合要求,導致即使有困難依舊求助無門,法服也很努力的在這個部分耕耘,努力的使所有有困難的民眾都可以得到應有的幫助,不會因為標準不符而無法得到他該有的權利。

  這也是我所說的「比別人多懂一點,就會多一點責任。」而這種責任對我們而言是種甜蜜的負擔。我們不想民眾認為法律是一種賺錢的工具,而想讓民眾知道法律其實是爭取自己權利的工具。

  其實當一個社會愈進步,最會更容易去保護和爭取自己的權利,我覺得法服在這之中可以扮演著一個很重要的角色,一般人可能對法律有些懵懂或不知,因為不是只要會翻條文,就可以了解法律要保護的對象或要規範的事項,就算要爭取權利也可能會使用到錯的方法。有時,侵害是來是於國家政府的,會更讓人不知如何是好。而法服裡面受過許多較專業的訓練,在這就可以幫助一般沒有受過訓練的人,去爭取權利或和國家政府對抗。但很諷刺的,我們的努力都是因為法律是一門專業知識,所以我們才會更努力的要去推廣法律知識,使民眾可以更了解法律,不要再對法律避之唯恐不及;使民眾可以更了解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甚而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這些事都是法服視為甜蜜負擔的東西。

  其實自己對自己有期許希望可以比別人多懂一點,多負擔一點責任。而那些法服視為甜蜜負擔的東西,就是我想負擔的責任。我認為法律人應該以服務為本,不該太過功利化,因為就像法服所稱的一樣,法律是服務大眾的東西,而不是賺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