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病患的人權

台大醫院護理師 譚翠瑩

  針對「癌末急救是浪費生命」發言,衛生署長楊志良昨日強調,他不覺得自己說話不得體,社會花費大量醫療資源,卻無法提升癌末患者生命品質,不是浪費是什麼?兼具家屬及癌症病友身分的丘先生贊同楊的觀念,「但站在家屬立場,『浪費』兩個字難免刺耳。」

  楊志良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重申,宣導安寧緩和醫療觀念,亦即針對生命已到盡頭的癌末或急重症患者,選擇放棄插管、電擊等無效急救,讓患者有尊嚴的離開,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值得各界公開討論。

  署長的一番話引起大眾的討論,筆者曾在安寧病房服務過,癌末病患的痛苦除了患者本身外還包括整個家庭,選擇放棄插管、電擊等急救,在讓家屬陷入痛苦的選擇,該不該放棄?會不會還有希望?病人如果清楚可以表達自己的意願,一定是以病人本身的意願為主,可以先行填寫不施行急救意願書,如果病情變化太快,急救時被插管,可是有病人意識清楚時填寫的意願書是可以拔管,讓病人隨著他的心願安靜的離去,但如果沒有這張意願書,又被插管即使家人都同意不施行急救了,想要安寧療護,但已經不能拔管,只能一切順其自然,很多家人因為看到至愛的親人因插管太痛苦而想要放棄急救,但現行的法律是不允許醫療人員執行拔管,除非有前述的情形。

  帶著呼吸器生命可以延長多久不知道,對家人而言是喜是悲?見人見智,有的人只要親人有一氣在就覺得他沒有離開,有的家人卻不願見親人如此痛苦,天賦人權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無法決定生命的長短,只希望活得有品質、有尊嚴,每個人都應該尊重他人的自主權,包括家人及醫護人員,其實現在醫護人員的教育中已經很重視這一部份:安寧療護、靈性照顧,其實建議全民都應該有這樣的認知,或許應該更早,在罹病初期醫療團隊及家人、病患,就該一起坐下來,一起討論治療方向,後續的照顧,讓患者、家人都有所準備。

  台灣的民情關係,家人往往會對病人本身隱瞞病情,尊重每個人的權利是大家都要學習的,過程或許會痛苦,正面積極的面對死亡,每個人都知道死是必須的,但卻不知如何做好準備面對他,所以臨床上有很多措手不及的情形發生,但又無法彌補,學會面對生死,是全民的課題,或許當大家都學會了,我們的衛生署長也不用擔心大量醫療資源被浪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