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的人權

家庭主婦 林寶彩
  在我們那個年代自由戀愛是很前衛的,當初老公來追求時,追得很殷勤,表現的很積極也很體貼。但自從嫁給了老公之後,就沒有什麼人權可言。老公是個大男人主義,四十幾年的婚姻生活,我都被管死死的,他說東我不敢往西走,一直以來,我都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甚至當了母親,我仍是家中最沒有發言權的那位。

  長期的鬱悶加上心有千千結,身體也不時的出狀況,就像那些吞進肚的氣要找出口一樣,慢慢的折磨著我的身體。慢慢我學著轉好念,學著把心理的垃圾包一包拿去丟掉,漸漸我的臉色也開始紅潤,笑容也越來越自信,雖然他仍然我行我素,但是我已懂得如何調整自己,盡量不受他的影響。

  養大了女兒又接著照顧兩個孫女,這些孩子都跟我很親也知道阿嬤的辛苦,有一天碰到一件事,孫女們居然還幫我向阿公爭取人權,真是令我又意外又高興!事情是這樣:八年前,因為肝癌切除腫瘤手術完剛回家,老公看到我就又吆喝幫他倒水倒茶!這時一旁的孫女聽到就跟爺爺說:「阿嬤開刀,手又在痛,爺爺你不可以這樣喔!」很奇妙的,從那之後老公便不會再指揮我做事了。

  幸好女兒女婿們都很孝順,家庭也很和樂。其實大人如何相處,孩子也都看在眼裡,也許爸媽的例子就是活生生的警惕,所以孩子們也都了解,家人真的要彼此「尊重」才能算是真正的「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