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素質的提升,就是人民的幸福

矽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焦素華

  曾經在八年前,一早從社區地下停車場開車送兒子上學,看到馬路對面打出綠燈標誌,才開著車過馬路,卻遭警察攔下,叫我下車,並問我會不會開車,有沒有駕照,為什麼闖紅燈,我被問得一頭霧水,跟他解釋她還大聲斥責(真是百口莫辯),這時我們社區警衛先生趕快過馬路幫我跟警察解釋說,您看到的紅燈是我們社區大門旁設的燈號標誌,只要有汽機車從地下室上來,號誌燈就會亮紅燈,但一樣被該警察大聲斥責,並叫我們警衛先生閉嘴,眼看著兒子上學要遲到了,他看完我的駕照,沒說話就叫我把車開走,送到學校門口已經過了七點三十分,兒子遲到了,我真的氣炸了,怎麼會有這樣的執法警察,回到家我住公寓14樓且面對馬路,我站在陽台看著這位交警到底是如何指揮交通,才發現他真的有問題,不但汽車、機車被攔下,居然連腳踏車也遭攔下,在路旁排成一排,真的很誇張。

  這又讓我想起兒子在小學三年級時換了班導師和新同學,但才上學不到一個月,班上孩子男生和女生互相敵對,且放學回到家中孩子的情緒也不穩定,經班上家長們關心,才發現老師有憂鬱症,因為在課堂中常會情緒失控,對學生常有不當處罰,經反應給校長最後調為課任老師。

  這兩個案例,都親身發生在我的生活中,心想,不管執法者或公職人員,若內部能定期舉辦心理身理輔導關懷課程和專業課程,除了讓每個人能釋放工作壓力更能擴及其家庭所帶來的壓力,更能使其在專業領域視野更加寬廣,用在工作上的判斷力會更準確。

  國家所訂的法規條文,是保障人民的依據,所有公職人員若都能夠秉持「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的精神來做事,確實保障人民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那才是國家之幸、人民之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