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人權

麗富康國際行銷集團協理 羅素珍
  自古分產多紛爭,一點都不假,幾年前我們家就上演過爭家產的戲碼。

  父親的外甥不滿祖母的分產方式,持鐵棍毆傷將父親打傷,造成頭部多處流血,所幸弟弟在場並報警,但警員姍姍來遲,到現場時,因血跡已被清除乾淨,只叫我們先到醫院包紮再到派出所做筆錄。

  做筆錄時,警員漫不經心,態度傲慢,一邊抽煙一邊寫筆錄,毫不在意父親的傷口,在旁的我看到父親的頭部仍有微量出血,請求警方能讓父親再度就醫,要做筆錄請你們直接到醫院做筆錄卻遭拒絕,隨後趕到的媽媽,看到這種情況,當場哭訴,再一次請求警方幫忙讓我們趕快就醫,但是,所長的態度更是惡劣,一出來就拍桌子,說:「這是派出所不准吵鬧,這是辦公的地方,豈能讓你們哭哭啼啼...」,當下我直接就把爸爸帶走。

  回家後,我想找政風處處理,媽媽卻說:我們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怎麼告得贏他們,算了啦。

  愈想愈不甘心,更不滿意警方的處理態度,怎麼打人的沒事?受傷的要就醫反而處處被刁難,難道沒有人可以幫我們嗎?於是便打電話找政風處主持公道,經政風處派員到家實際了解後,認為處理上的確有不妥當,也對承辦的員警及所長給予懲處,最後總算還給我們一個公道,經過這件事,我了解到人權要靠自己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