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怪人與人權之我見

國中學生 張婷維

  鐘樓怪人是我喜歡的歌劇之一。因為大家不認同加西莫多的外表,因此使他遭受歧視,被監禁在鐘樓裡,不准出來見人,甚至連保護他愛的人也沒辦法。每看一遍,我的心都會揪成一團,非常難過。這部歌劇提醒大家,不要再發生類似加西莫多被漠視「人權」的慘況。

  我是個國三的學生,隨著基測日子一天天逼近,同學們的壓力也越來越大,班上有一位比較胖且衛生習慣不太好的同學(像鐘樓怪人一樣被排擠),順理成章成為同學們的出氣筒,成為同學們攻擊的對象。一下子發生蕃茄醬倒入他的鉛筆盒裡;一會兒又是同學把他的椅子拉到教室外面,又踩又踹的;再不然就是下課時,把他的肚子當沙包又搥又踢的;我看了都很不忍心,但是除了告訴老師之外,我還能做什麼呢?老師除了叫同學向他道歉外,又還能做什麼呢?打回去還是踹回去?以牙還牙嗎?現在我國的憲法不是古巴比倫法典,所以這招不管用,我認為再重的處罰,應該都難以抹去被害者心中的恐懼吧?

   上課時,那位同學也不敢發言或是問問題,因為他一講話,馬上就會有同學罵他笨或說些令他難堪的話;身為好友的我,只能盡量鼓勵他,希望他不要因畏懼同學的言語,而失去自己發問的權利。公民課本中指出我們有「受益權」、「發言權」和「意見自由權」等權益,就算公民老師再怎麼認真讓我們了解其意義,同學們仍無法做到「尊重、人權」。雖然學校辦很多演講,仍然有許多同學不認真聽,也敷衍寫完學習單,一點都不在乎,他們依舊冥頑不靈,難道真的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他們嚐嚐不被尊重的苦果之後才會改善嗎?

   我覺得「尊重所有生物的權利」是做人的本分,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不管是動物或植物,也不管是美的或醜的,更不管是老的、少的、男的或女的,這個觀念應該被重視。我認為不論是父母在對待子女,或是子女在對待父母的關係中;還有夫妻、兄弟、姊妹和同學之間都要學習彼此尊重,並且確實落實在生活裡,這樣地球上每個地方都沒有爭吵、打架和戰爭,不是有個廣告說:「地球很怕吵」。如此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我們的生活才會自在,考試高分才有意義,才會達到世界和平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