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人權觀 大大人生觀

家庭主婦 張陳靜妹

  我是一位標準的客家媳婦,沒有受過高等的教育,今年已經六十五歲了,活在傳統的觀念裡「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所以在我的世界裡,我的老公就是我的天,六個小孩與家庭就幾乎是我生命的全部,平日的工作非常繁重,加上我是長媳,每天一睜開眼除了柴米油鹽、以及做不完的家事外,還要與先生共同為事業打拼,日復一日,從不間斷,我似乎只能任勞任怨,逆來順受,我也以為我的人生就注定是這樣下去。

  有一回因為在池邊洗衣服時不小心跌倒,沒有好好的治療,加上忙碌的工作,終於讓脊椎出了問題,彎腰起身非常痛苦外,還聽得見骨頭伸直的聲音,後來漸漸演變成兩腳都不太能站,持續不斷的物理治療與復健,疼痛難耐,我總覺得沒人了解我的苦,我如果死了,或許就可以解脫了,但一想到6個小孩,我就放棄了這種念頭。

  過去我處在婆婆、先生之間,因為自己不善表達,常引來許多誤會,先生又很孝順婆婆,以婆婆的意見為主,因而沒有我說話的機會,造成自己有冤無處可訴,當時也不懂得向娘家人訴苦,只將怨氣積在心中,唯一紓解心中痛苦的方式,就是獨自在樓頂放聲大哭。記得曾因為產後身體不好,沒有奶水給小孩吃,孩子不停的啼哭,婆婆不分清紅皂白就責怪我,先生更是不明究理跟著罵,自己認為他們一定都看不起我,才會對我惡言相向。這一次次不愉快的過往,長期累積了許多負面想法,不斷自我否定,讓我陷入痛苦無助的深淵而不自知!

  就在一次的公益連署活動中,聽了有關人權的教育講座,我才驚覺我從來就不愛自己,我是如此的踐踏自己的人權,因為人權就是要尊重生命,當然包括我自己的生命,要讓自己活得有尊嚴,也許別人不一定尊重我,但我不能因此否定自己,如果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愛護自己,又怎能只埋怨別人、怪罪別人呢!人權從尊重開始,也因為我有了新的想法、新的觀念,我不再自怨自艾,並放下負面的思維,我開始感受家人彼此的愛,我臉上開始有了笑容,與家人親友的互動也不同以往,別人說我變年輕了,雖然小小的一個人權觀念,卻讓我的人生觀更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