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百姓的安居權

中華電信/股長 陳瑞祥

  最近看到豪宅一坪三百萬的新聞議題,不禁讓人無奈與失望,財政部精華土地的標售,讓建設公司財團聯手哄抬土地價格,加上銀行的低利率融資,使得投資客在預期升值下,不斷的搶購下,相對的亦使得房價高居不下,而這一切都是政府的放任下,所帶來給人民的痛苦,小百姓再怎麼努力工作賺錢,卻永遠跟不上物質指數的波動,真是何其可悲啊!

  台灣近期來亦不免俗的走向M化的社會型態,使得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根據內政部調查資料,台北市房價從96Q4-98Q4短短二年每坪房價(平均買賣契約價格),從34.93萬元/坪上漲至47.57萬元/坪,漲幅達36%,而99年起北市頂級豪宅更從單價一百萬、兩百萬,喊到三百萬一坪,連北縣新莊副都心的預售屋開價,也從每坪三十五萬起跳;最近新五都市的規劃,又讓該區的房價波動不少,台北居真是大不易啊!

  最近一期的『天下』雜誌,刊出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台灣有所得的人口中,一年各類所得相加,中位數者只有大約台幣四十萬元,只有前八%一年破百萬,超過二百萬已算是最少的一%,僅十二萬人。一年四十萬元,折合美金一萬三,連平均國民所得一萬六千美金的水準都還沒到。在台灣生活一年四十萬要過日子當然可以,若在台北,則只能勉強過活,且以這樣的收入,十年不吃不喝存了一千萬卻也只能在台北較差的區域買個小公寓,好區的公寓至少二、三千萬,一輩子的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生活品質又如何提升呢?

  反觀新加坡在約五十年前開始推行「居者有其屋」政策,由政府出資在國有地上興建「組屋」(類似台灣的國宅),賣給國民99年的使用權,據說政府會定期整修,大約三至四十年左右,會在原來的組屋附近再蓋一棟新的,讓原組屋住民搬過去新的組屋,然後把舊的拆掉重建,等於在99年使用權期限內,購買組屋的民眾可以住兩到三次的新房子;而房價部分,除了百貨公司林立的烏節路周邊特別貴以外(數千萬),室內面積30~40坪的房子,其價格通常在500~1000萬台幣之間,而在台北市同樣坪數(權狀40~60坪)的「預售屋」,應該最少就要兩三千萬台幣起跳了,好一點的區域還有四五千萬以上的,此刻,不禁想要問問我們的政府,新加坡「能」,台灣「能不能」?

  對台灣多數的中產階級而言,「購屋」應該是一生中最沈重的負擔之一,儘管政府不斷祭出各式各樣眼花撩亂的低利房貸,可是房價依然令人覺得高不可攀,而都會區的房屋更成為投資者的標的,而非真正蓋來住的商品,在此效應下,亦難怪乎都市區的房價在炒作下,永遠的居高不下、節節攀升。反觀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政策,讓房價變得親民許多,幾十年來房價沒有大波動,不必負擔高額房貸的人民,有更多餘錢可以去作其他規劃,故其生活品質更是四小龍之冠。

  最近政府所制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新制,已於五月一日上路,其規定契約應列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的面積及售價,其目的在使房價透明化,防止附屬建物或共有部分的售價超過主建物;例如假設遮雨棚有三坪,以北市房價來說,民眾要付上百萬,但遮雨棚民眾用不到,明顯損及消費者權益,是消費者不該承受之重。

  然而除了房價透明化外,如何針對廣大民眾制定合理的房價,壓抑投機客,非住宅課以重稅,加重課徵豪宅稅等等,個人咸認為只要政府有心,加強房地產資訊公開透明、不扭曲,做好交通公共建設,塑造更多副都心,加大供給面,廣建廉價國宅,房價不跌也難!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榮譽副主席/台灣區總會長洪道子博士,在99年4月1日所舉辦之聯合國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所發表之論文『世界公民應重視世界公民的人權發展』中提到「傾聽人民的聲音,是國家進步、發展的動力」, 並另在響應國際人權日中所發表論文,亦呼籲世人「天賦人權-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一個公平與正義的社會,才能讓人民得以安居樂業。因此政府要以民為主,「民之所欲,天地從之」,平衡房價,抑制投機客,創造無憂、合理的生存居住環境,使人人安居樂業,政府實應再加把勁,為人民謀取更大的福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