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權做自己

竹東高中學生 章馨文

  人權,在大家眼裡是必要的,也是大家所在意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真的有確實落實人權嗎?人們為了生存,而屈服於他人;在我們的社會、學校、職場中...等都可以看到不平等的待遇,也因此人權受到了質疑?

   就以學校為例,大人們都說學校是我們學習的地方,當你是個學生時,就應該服從學校的管理、就應該聽從老師們的教導,學生是沒有自由的,這對嗎?以人權的角度出發,這應該不是人們所提倡的人權吧?雖然說學生本來就應該做到自己的本分,但,有時學校、老師們所說的一定都是對的嗎?不盡然吧!難道老師們說的就不會有錯的地方嗎?是不是應該聽聽學生們的意見,改變一些老古板的概念。天生我材必有用,這句話在老師們的口中可以常常聽見,但老師們卻以成績來定論一個學生,這是不是挺矛盾的。每個學生有他的長處,老師們只是一味的要學生學習一切的東西,要十項全能,這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呢?

   我們何不做自己,為自己所想要的東西而努力,而不是一直在別人的期望中成長,也不是在別人的逼迫下成長,盡管這樣失敗了,才不會有抱怨的藉口,也才可以勇於面對結果,因為這是自己的決定。也只有這樣,才不會有所遺憾,我們應該當自己的主人,主宰自己的人生,當自己人生的主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