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不應被私有化及寡佔

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 吳東傑

  不丹的國民所得是台灣的二十分之一,但百分之九十七的不丹國民是滿足快樂,而台灣卻有三分之一的民眾不快樂。也許快樂或不快樂並無法確切的定義,但因分配而導致不平等的焦慮與不滿是現實的。

  當前台灣把屬於全體人民共有的環境資產常以BOT的模式或工業區開發交由財團寡占,而其所產生的環境汙染則由社會承擔,這樣的分配只製造更多的不滿與不快樂。

  當國家環境資產被政客出賣,並縱容財團寡占而造成的環境資產的「貧富懸殊」分配,同時發生經濟發展以及環境保育的矛盾與衝突,甚至因而引發的價值文化矛盾,絕對是台灣在二十一世紀無法逃避的議題。

  論及環境資產的分配時,就像執政者對於經濟成長偏執一般,大多數民眾的思維仍然是以新台幣為依歸,而不知自然資源的可貴。遑論自然資源的稀有性,以及環境資源被掠奪、破壞後的不可逆特性。甚至不知自己擁有和享有自然資源的分配權和決定權。當然也是政府愚民政策的結果,好讓資本家的手和政客的腳,將原本屬於大家的公共財,變成少數人的私有財。

  因此喚醒民眾擁有自然資源的權利而不隨便放棄,是當務之急。更要呼籲執政者不可將社會公有的自然資源,輸送給財團而毀滅了未來,世代的文化資產和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