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個人幸福真能換來企業的成功嗎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謝任華
   工作是人存在的一種基本形式,並且是人類經濟及社會發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不論是科技及文化的累積,或是我們日常生活的食衣住行育樂,無一不是他人或自己工作貢獻下的產物。隨著科技的發達,便利、創意、人性化的產品及服務不斷推陳出新,物質生活雖不斷提高,但人們的幸福是不是就因此跟著提高了呢?

    回顧台灣這數十年,人們真的很了不起,創造了許多經濟上的奇蹟,但我們也慢慢看到,工作型態開始轉變,越來越多「責任制」的扁擔被勞工一肩挑起,越來越多的新鮮人看到物價與薪資不成比例的怪象而感到茫然。在2006年的世界幸福地圖(World Map of Happiness)中,台灣排名第68,丹麥排名第1,又根據統計資料,丹麥每週工作時數在不到台灣九成的情況下其國民所得卻可達到台灣之4到5倍左右。台灣是否有需要調整的地方?

    不可否認的,要達成目標必定要有所犧牲,例如要考上好的學校就必須犧牲部分玩樂時間,要寫好一篇論文就必須犧牲部分與朋友一起天南地北的時間,有捨有得,這是再合理不過的邏輯。只是,「捨」跟「得」的中間的價值觀是否合理,會決定一件事或一個現象給人的觀感。在台灣,為了實現企業的成功,「加班文化」跟「成本控制文化」已逐漸蔓延開,對客戶人性化(接受砍價、快速完成)相對就是要對員工不人性化(降低薪資、加班趕工),社會大眾對此的觀感如何,似乎也不言自明。

    關於加班文化,首先討論一個問題,是不是加班就可以提高企業整體產出呢?答案恐怕是未必,根據瑞士IMD商業學院統計指出,在2002年台灣人一年的平均工作時數是全球第一,但是又有相關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之工作效率在亞洲地區是排名倒數,原因可能是超時工作會讓員工失去有效利用時間的能力。雖然偶而為了一些特殊狀況加班合情合理,但將長期加班視為提高產能之手段卻未必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再者,造物者給予人的責任不只是有扮演員工這個角色而已,男人還需要扮演好丈夫、好爸爸及好兒子的角色,女人還需要扮演好妻子、好媽媽及好女兒的角色。這些是一個人必須同時扮演的角色,過度的加班可能剝奪個人扮演好除了員工之外的角色之機會,親子間的關係、夫妻間的感情都可能受到影響,進而可能衍生出許多社會問題及家庭悲劇,我們面對加班文化可能造成的社會成本不得謹慎之。

    關於成本控制文化,企業維持營收有兩種方式,第一是增加獲利,第二是減少支出,常聽到基層員工的批評是,許多資方在第二點花的腦經遠大於第一點,但由於缺少實證根據,本文無法將這些批評作為立論根據。從客觀層面來看,根據統計指出,台灣在智慧財產授權金的收入及支出比例大約為1:10,我國企業若要提升競爭力,可能在智財方面必須要更加強,因為「價值創造」通常比「成本控制」更能夠開創成功契機(當然成本控制也不能偏廢)。也許我們會說,智慧財產是歐美世界的產物,台灣自然吃虧,這句話也許沒錯,但同為亞洲四小龍的南韓的收支比例卻是約1:2.5,這可能也是南韓國民所得超越我國的部分原因。近年來,物價上升,平均薪資卻無太大變動,這樣的現象恐怕不會是一國經濟起飛的徵兆,而社會上因為生活壓力損失的幸福成本也恐怕更難以估計。

    回到個人上的討論,曾經聽過朋友對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的「需求層次理論」之分析,需求層次理論將人的需求由低至高分為五個: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ety needs)、社交需求(Love needs)、尊重需求(Esteem needs)及自我實現需求(Self-actualization),這五個需求是循序漸進實現的,當順序錯亂時,便可能出現個人及社會問題。例如告訴員工不要把薪資跟私人時間看的太重,年輕時學習成長、實現目標才是對的,套用需求層次理論後便會是把「完成目標」及「學到東西」等自我實現層次的需求擺到生理需求(健康)及安全需求(生活穩定)之前。本文完全不否認「完成目標」及「學到東西」的重要性,只是,過於輕看人們的生理需求及安全需求真的好嗎?是否本末倒置?

    最後,由於筆者從未經歷過經營者必須面對之困難與壓力,自然不應以主觀之角度來評價相關的問題。因此,本文盡量以客觀現象及學說加以討論,目的不在批評資方及經營者,而是期望藉由這樣的討論尋求個人、社會及企業三贏的契機,因為唯有家庭美滿、社會安定、企業成功,才會是整體人類的幸福與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