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公共、沒有民主

建構一個活力十足的公共媒體體制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胡元輝
  台灣,有讓全世界咋舌的媒體數量,卻沒有一個具規模的公共媒體。
  台灣,有名列世界前茅的媒體自由,但是我們的媒體生態卻讓人嫌厭。
  現在,正是台灣重建媒體地景的契機,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改變的決心。

何以說現在正是轉變的好時機?

第一、 廣電三法是規範我國廣電媒體運作的基本法律,因應數位發展及時代演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積極研修廣電三法,除了「衛星廣播電視法」已完成修正案,送行政院審議外,「廣播電視法」與「有線電視法」亦計畫於近期通過修正草案。

第二、 有鑑於科技發展及數位匯流所帶來的劇變,交通部所主管的「電信法」亦正進行研修當中。而「電信法」的修正不只關係商營產業的運作,同樣也會牽動公共媒體的發展空間或資源。

第三、 針對公共廣播電視集團所面臨的發展困境,新聞局原已完成「公共電視法」修正案,報請行政院審議。惟因各單位尚有異見,加上內閣人事異動,因此行政院將該修正案再送新聞局研議,足見公視法的修正已經上路,惟待整合而已。

第四、 新修正的「行政院組織法」業經立法院通過,未來新聞局將不再存在,若然,原列新聞局捐贈及補助的三個媒體─公共電視、中央通訊社與中央廣播電台,將改由哪個機關處理,不僅是必須面對的課題,亦關乎三媒體的發展定位,必得慎重其事。而據瞭解,監察院亦已就公共媒體的問題進行專案調查,顯示此一課題已納入政治時程,受到一定程度的關注。

  從以上四點來看,台灣的媒體體制其實已在政府各機關的分散處理下,進行一場全面性的檢修,而且這些檢修都有高度的必要性與時間性。此時此刻,我們要問的是:究竟政府有沒有一套完整的傳播政策?抑或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政黨輪替執政十年以來,我們看到與傳播產業相關的部會首長人來人往,但我們就是看不到一個具有延續性與完整性的傳播政策,而這段時間正是我們媒體轉型的重要階段。傳播政策所影響者何只是傳播而已,沒有穩定而完整的傳播政策,不僅讓傳播生態失序,更使我們原已營養不良的民主品質,出現嚴重的貧血現象,其中尤以公共媒體喪失其應有功能,最令人浩嘆。

  嚴格而言,台灣的公共媒體原只有公共電視。原住民族電視台、客家電視台與宏觀電視交由公共電視製播之後,亦屬公共媒體的範疇,惟公共化的華視,雖由公視基金會持有逾七成股份,但因尚未完成民股收構,不具完整的的公共媒體體質。至於中央通訊社與中央廣播電台則屬準公共媒體,因為該二媒體由黨控改制為國營時,其運作精神雖具公共媒體性質,但其董監事皆由行政機關派任,與公共電視董監事須經立法院通過有所不同。

  在台灣嚴重向商營媒體傾斜,而商營媒體的表現又嚴重受到閱聽人詬病的此刻,公共媒體對於公民社會的功能實應予以正視。誠如英國學者Petros Iosifidis所言:「公共電視在保障多元社會以及滿足其文化與社會需求上,能夠扮演一個根本的角色,因此它乃居於民主系統的中心位置。」一個有影響力的公共媒體,其對社會所帶來的助益可以超越鉅資投入的硬體建設,亦可勝過鈔票堆疊的國際宣傳,因為它是無價的文化國力。

  我國應如何建構符合時代需要,並為人民所認同的公共媒體架構,仍是一個有待討論以凝聚共識的議題,筆者願拋磚引玉,獻芻蕘之見:

1. 儘速完成公視法修正,提供充足而穩定的財源,以建構一個有規模與影響力的公共廣電集團。此集團成員涵括公視、華視、客家台與南部台,原民台是否獨立建台,尊重原住民族充分討論後的決定。此外,亦應支持公廣集團發展文化藝術、兒少與新聞等數位頻道,並提供廣播、網路及行動等多平台服務。

2. 服務海外僑胞的宏觀電視應轉型為以全球華人為對象的中文頻道,並可考慮結合中央廣播電台及曾擬議的國際英語頻道,成為一個完整的國際傳播網。但無論是與公廣集團整合或單獨設台,均應以公共媒體的方式建置。

3. 中央通訊社應由準公共媒體進一步轉型為公共媒體,其國際業務可與前述以國際傳播為宗旨的公共媒體合作。

4. 包括教育、警察、漁業、漢聲與復興等公營廣播電台,應認真思考其定位與運作方式,注入足量的公共精神。

5. 對於非營利或低營利組織所推展的具公共精神的媒體,無論是全國性、地方性或社區性,亦無論是傳統或新興媒體,政府均應以適當方式予以支持,以建構具有動能的民間公共媒體系譜。

  「沒有公共、沒有民主」,沒有成熟的公共領域,就不可能有成熟的民主文化。如果一個國家或社會不能擁有活力十足的公共媒體架構,欲期民主品質能不斷向上提升,難矣。現在,正是台灣重建媒體地景的好時機,端視我們有沒有改變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