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平等的動物和你我

21世紀有限公司 襄理 陳曉琪

  30年來,我們家養過很多狗。曾經,我們家一口氣養了四隻狗,其中有三隻是撿回來的流浪狗。四隻,有四種不同的個性。

  多多:很皮、很小孩子,只要離開籠子就跟瘋了沒兩樣,是唯一一隻我們買回來的狗狗。  Popo:很安靜,很宅,除了上廁所就是窩在自己的窩。   不不:很愛乾靜,從不在自己的籠子裡上廁所,因為深怕自己會碰到髒東西。   點點:一隻很貼心,很愛我、我養了十幾年的小博美,她總會在我心情不好、或在我哭的時候跑到我身邊靜靜的待著。

  他們一隻隻,都不在了。

  點點到老的時候生病了,是狗老了都會有的病,她聽力開始退化,聽不到我喚她的聲音,但很神奇的,她總是知道我回家的時間,算準時間搖著尾巴出來迎接我,因為她,我好喜歡回家的那一刻,到後期,她根本就不認得我了,每天除了上廁所就是睡覺,吃飯時得要我和妹妹把飼料加上嬰兒食品捏碎餵到她嘴裡,上廁所時也會因為腿部的退化蹲不下去、也站不起來,每每下班回到家,總會看到她倒臥在自己的尿旁邊,看了讓我好不捨。印象中有一次,弟弟喝醉回家,硬要逗鬧脆弱的點點,我壓力太大哭了,弟弟還發起了酒瘋,我坐在地上哭的好大聲,這時已經不認得我、也沒什麼力氣的點點從床上爬了起來,並在床上望著坐在地上的我,心急似的踩著碎步,一直要跳到我身邊,我害怕她受傷,趕緊把她抱了起來,我哭的更大聲了,妹妹回來時我還特地告訴她這件事,點點就連生病了,都記得她必需安慰我。

  “我寧願把牠身體上的折磨,全轉為我心裡的難過”

  因著這一段話,我在2007年的3月3日,親自決定了點點的離去,我捨不得看她因為生病而這麼辛苦。這天,她吃東西就吐,我知道我不能再因為我任性的希望她留在我身邊而令她這麼不舒服。從她生病迄今已經4個月了,她撐的夠久了,我感覺得到,時候到了。於是,我和妹妹決定讓她安樂死,我和妹妹知道,她很累了,我們所能為她做的最後一件事情,就是讓她沒有痛苦的離去。我摸著躺在看診檯上的她,告訴她,記得我的樣子、我的聲音,下輩子記得找到我,來當我的女兒。

  決定讓她安樂死,是因為林獸醫告訴我們,安樂死是注射大量的麻醉劑,狗狗不會有任何的不舒服,而是能在睡眠中離去,所以狗狗能安樂死是很幸福的。

  因為他們的陪伴就和家人一樣,所以當我提到他們,總是把他們當成家人,而不是寵物,這也是我為什麼總用“他、她”來形容牠們的原因,也是我後來把她安置在安樂園的原因。

  現在偶而會看國外的報導,知道國外對動物比台灣人性化很多,忘了是美國還是加拿大,設有保護動物的單位,他們會有類似警察的組織可接獲民眾報案,然後派員親自探訪被投訴的人或家庭,只要他們發現有動物被虐待,會視情況處罰,初期會開單警告,然後持續追蹤後續發展,若發現情況沒有改善,就會把動物帶走,再嚴重者,會把飼主或是虐待動物的人帶回接受拘役,曾經有一位流浪漢虐待流浪狗而被拘役處罰。除了貓狗這種一般的寵物,我還看過有一個飼主養的牛隻太瘦,因環境太差導致身邊都是蚊蟲叮咬,而被該單位處罰的情況。

  這陣子國內有幾則是關於到處都有捕獸夾的報導,政府卻無力的說不好管控,看到動物因而失去一條腿,但還是對人類很友善,就很令人生氣。捕狗大隊到處捕捉流浪犬,但收容中心卻沒有完善的管理,這點也很令我不解。相較於國內無視於動物的生存,台灣口口聲聲國際化,這方面卻仍然像落後國家,不懂得動物也是生命,人類除了只是比動物來的聰明外,還有什麼是可以自認為應該比動物更適合生存的理由呢?台灣真的應該好好想想怎麼增加有關動物權利的法律了,要知道世界上的所有生物,應該都是生而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