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匯頂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協理 連燦炯
  不知是西方文化的影響,或者是台灣人的溶合力特別強,隨著時代演變,台灣職場上所謂的「責任制」,已成為工作的常態,然而在台灣資方總比勞方佔上風的氛圍下,越來越多企業採行變相的「責任制」,也就是一般所謂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我們姑且不論合法不合法的問題,一般所認知的「責任制」,簡單的說就是你的工作,必須把他做好、做完,而且必須對你的工作成果負責,並沒有所謂工作時間的限制;曾經聽說某家股票上市的電子公司,其研發團隊的「責任制」是如此運作的,每年公司設定若干研發主題及預算,由各研發小組依前一年度研發成果自行挑選,挑選好後由主導者提出完成的計劃,經核准之計劃後,即分配小組成員執行,每一階段都有時程,而這些成員,可以自由運用公司的資源或者選擇在家執行,只要時程之前完成你的工作就好了,完全沒有所謂上班時間的限制。這才是讓「責任制」的精神充分發揮的適當管控。

  然而現行台灣許多中、小企業群起效尤的「責任制」,只是雇主借以規避支付加班費的一種手段罷了,在現今適當的工作難找的情況下,員工就算加班也不敢要加班費,給員工的感受是要操死員工。根據報告顯示台灣人平均一年的工作時間是2,282小時,在全球排名是數一數二的,這與「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應是有相當直接關係的。

  其實如果我們站在比較客觀的立場來看這制度所衍生的問題時,不禁要為實施這制度的公司捏一把冷汗,為什麼我要如此說呢?因為企業經營是以盈利為目的,而人才是企業最大獲利的資產,對員工以尊重,員工才會尊重公司制度,如此企業才會朝向積極正面的方向發展;但是所謂「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擺明了壓榨員工,那員工也會開始和公司斤斤計較,心理只想著那天不必再為五斗米折腰時一定會......,那裡還會有什麼心思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利潤呢?再者因為長期工作時數自動延長的結果,更是許多婚姻的殺手,而且是親子問題、隔代教養問題及許多問題兒童產生的溫床,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將是你我無法估計的。

  在此要呼籲政府相關部門應注意,社會的脈動,適時的調整相關法令以導正社會的歪風,照顧廣大的勞工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