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黃咨靜
   曾經不由自主地向螢幕上的一則新聞同時投以驚歎和懷疑的眼神,那些精美的用品、可愛的衣服玩具,還有專屬的餐廳、幼稚園等,竟然全是為小狗小貓準備的,或許那就是傳說中的好狗命。但令人費解的是,半小時中的其他新聞裡,有孩子被用各式各樣弔詭的方法虐待殺死的,也有一出生就在大水溝中浮沉、垃圾堆旁哭鬧的,要錢不成而砍死長輩的案例更是層出不窮。

  或許在自然和各種生物的權利蓬勃興起時,所謂的尊重人權,只像是一種手段,政治也好,自我良心的安慰也好,似乎別人的家務事以非我範圍所及了。或許應該從教育開始。

  若尊重是門必修,也許在人生的學習路上只有極少部分的能過關,也或許沒人。小至同學間無意義的冷潮熱諷,人與人間的一種命令式口吻,大至小老百姓無力抵抗的戰爭,種族的屠殺,資源的掠奪等等,是因為不懂如何實踐那種神祕的道德--尊重?亦或是尊嚴在某些方面來說根本不需要存在?不論是一對一的爭執,或是大規模的戰鬥,最後總是剩下一攤疲累和堆堆的殘敗。人有被尊重的權利,是否就能選擇不尊重他人?

  以前社會裡流行的童養媳文化,表面上看起來是種合理的安排,省了舊時代父母的許多麻煩,或是可以減輕家濟上的負擔,但卻沒人想過那只會讓苦痛和悲哀不斷循還。並不只是婆媳間重複著某種壓迫的相處模式,她們對自身價值的紊亂往往亦無意間的以不同的形式傳了一代又一代。而那種沒有尊重,只有服從的觀念常常正是衝突的遠因。

  除了童養媳外,被買賣的嬰兒亦從出生就失去選擇的權利,似商品般任由金錢決定其生存的價值。而死亡又是一個懸宕在該與不該間的議題,即使書本上談的詳細,媒體報的沸沸揚揚,終究沒有誰對或誰錯。反對廢除死刑的人認為那只會使法律的公信力降低,讓再犯率提高,而刑罰是維護正義的必要手段,人們也必須學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讚成者則有人質疑審判的公正性,但無論在人道與否間如何的拉拉扯扯,畢竟,大多數的討論者均非死刑犯,受害者或是他們的家屬。而安樂死合法化似乎也是如此的被爭論著,自願非自願、絕症末期的定義、醫療人員的濫權和宗教道德的限制使得矛盾一再左右著生命。

  從開始呼吸的瞬間到沒有心跳的剎那,尊重可以是一種昂貴而微小的奢望,而對某些人來說卻是自我中心主義下的廢棄物。在生命價值高張的今日,有人追求活下去的權利,亦有人堅持捍衛著選擇死亡的權利,而尊重或許才是最好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