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媒體報導富士康事件

日月光部副理 潘啟正

  富士康十二跳事件引起全球矚目,各式各樣之訊息不斷透過各式各樣之管道大量傳播,有些甚至是傳聞未經證實便大量流傳,似乎血汗工廠就是富士康的最大罪名,媒體報導說工廠剝奪人權,一天反覆做三千次動作,讓工人覺得人生無趣必須尋死,以工廠的生產管理,富士康反覆做三千次動作其實就是SOP,一堆無知的媒體每每發生意外事情就對沒有SOP大加韃伐,現在又對簡單明瞭的SOP大加韃伐,那到底要不要SOP?只是因為自動化有其極限,人工才變成組裝廠的重要成本,而工資低廉的國家才成為降低成本的最佳選擇。高昂的設備與人工成本必然導致產品價格提高,消費者如果願意用十倍價錢買二十五萬的iphone,企業又何必拼命壓低成本,那麼消費者其實也是吸血企業與血汗工廠的元兇吧。

  因此殺手的罪名加身上無法抹去,當一支iphone賣兩萬五千元而Apple賺取50%,富士康用大量投資與相對低廉勞力賺2%代工費用,我想代表美國原創與驕傲的Apple又成為什麼?自己賺50%只讓富士康賺2%可能更要背負吸血企業的罪名吧?

  媒體可知道Nokia在芬蘭的工廠把SOP 做到最簡化,一天也是反覆三千次,上班一樣不說話,安安靜靜工作,有人批判芬蘭Nokia工作無趣沒有人權嗎,越單調越簡單越不容易出錯,那是工廠的最高境界,如果可以全自動化,連人員都不需要。關鍵不在於SOP,但是親眼看到新聞媒體妄下評斷跳樓是為因為工作單調乏味,反覆做同樣動作,人生無趣看不到前途因此輕生,彷彿SOP就是自殺的原因,完全一派胡言亂語,依然在電視播出。如果有人跳樓,當然值得惋惜,但是真象不明前,應該要查證確認,富士康對員工當然有照顧之責任,基層幹部管理的技巧與能力確實對勞工影響非常大,如果真的勞工心情低落而尋死,原因可能因個案不同原因不同,感情或是工作壓力,家庭都有可能,不宜妄下斷語,固然有結構性問題的可能性,例如管理時被辱罵或責備,未嘗沒有偶發事件或意外事件甚至謀殺事件的可能性,報導之前不需要查證嗎?而且勞工行動並未被控制,依然有自由離開的權利,富士康不好可以離職也並非一定要跳樓尋死。

  而新聞的源頭是一個報社記者為了新聞報導潛伏到富士康工作,將工廠狀況報導出來,其中也並非全是負面評論,但引起廣泛討論後,最後出來的二手及三手傳播全部負面。但是全世界都在看好戲,好像可以把富士康搞垮便能改變這個世界,是否有人看到農民工外出工作三年就能改變全家生活的現象,為求能到富士康工作需排隊積極爭取?當然事件發生或者應該說新聞發生之後,富士康居然要加薪22%,不知道薪水增加是否就不會有人自殺,其實薪水低並不一定是自殺的原因,反倒像是幾個人犧牲是為了換得加薪一樣,逼著其他企業不得不採取因應措施,也許全中國勞工因此得到加薪也是好事,但是這一切是如此弔詭,以富士康員工日復一日做反覆三千次的工作,工作三年回鄉之後,可以蓋一棟房子,低技術替換性高的工作換取這樣工資,以中國物價水平算是吸引人的。很多國家的百姓如果是低技能替換性高的工作,根本蓋不了房子,甚至要做十來二十年才能換得到,那麼大部分國家的企業與公司不也是剝削員工的血汗工廠或公司嗎?媒體付給記者的三年薪水可能也蓋不了房子吧。那是否就是血汗媒體?試問,為何臺灣企業不給予台灣勞工與美國勞工相同薪資,這是否是剝削呢?美國勞工時薪超過22美元,超過700台幣,相當於台灣一般勞工做一天。看來大部份台灣企業或公司都要屬於血汗公司或工廠等級,以700台幣時薪換算約為145萬年薪,台灣一般勞工薪資遠低於美國,難道我們會憑自己的公司或工廠是血汗工廠或血汗公司嗎?國情不同經濟情況不同,其實無法如此比較,那請問媒體對於富士康的血汗工廠的評論從何而來?

  曾經有一個歐洲世界級的名牌產品,聘用非法移民藏身在環境惡劣的環境生產皮包,以及極低的代價剝削無法光明正大行動的非法移民那才是真正的血汗工廠,媒體要指控血汗工廠很容易,被指控的工廠要洗刷罪名可能很困難,以富士康為員工準備的相關設施,餐廳,宿舍,健身房等等,付出較高的工資吸引勞工投入生產製造的工作,這樣都要列為血汗工廠,沒有準備相關設施與福利的公司也沒有較高薪資的該要算什麼?媒體拿新聞自由之名當護身符,不應該胡說八道,媒體以客觀之事實報導,查證與確認乃屬必要,對於評論尤其應該謹慎,多少人因媒體報導而受害,媒體是否自身反省過或道歉過?甚至烏龍報導也從未間斷,甚至作假的報導也沒少過,但是人言可畏,三人成虎,就算最後查證不是也無法挽回被指控者的負面印象。

  對於媒體的影響力,燒炭自殺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如果不是媒體三天兩頭報導,當心情不好低落要尋死,這手段居然變成人盡皆知的方法!媒體可不要說與我何干?報導的是事實,這是新聞自由,越來越多燒炭自殺媒體絕對是幫兇,只是掌握了媒體工具自圓其說並且捍衛自身利益,傳媒影響力無法小覷,想死的人真的會想到燒炭,而資訊來源就是媒體,如果正面的多報導,一定有助於社會進步而非墮落,陳樹菊女士的善行在媒體大量曝光之下,結果同時間小額捐款在慈善團體暴增就是最好的示範,見賢思齊人心向善,媒體功德一件。

  我相信富士康被污名化成為血汗工廠,員工現在走出工廠時,每個記者媒體都好像希望誰能出來指控公司虐待,壓榨,剝削,肯定上頭版新聞,可以搏得版面,甚至落實血汗工廠的罪名,當媒體自以為聰明的替他們不平不滿,員工是否同意呢?這種報導是否也侵犯了八十萬個富士康勞工的人權,讓他們原本是可以在大企業裡工作的員工賺錢改變家庭經濟,忽然成為血汗工廠的受害者,請問富士康員工同意自己是受害者嗎?而富士康又真的是加害者嗎?媒體惡質的負面報導對全部閱聽大眾才是加害者吧!也是社會向上向善的阻力吧!中國的農民工面臨的處境與社會適應的問題值得深入探討,但是妄加罪名務必三思,媒體影響力不能以自由之名濫用,我們為自殺身亡者表達哀悼,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無價,愛惜生命才能更進一步談保障人權,而媒體也不要成為自殺行為的推進器,何嘗不是保障人權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