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張樂平
  在中古世紀的歐洲,那是個君權神授、王權至上的時代,在封建制度的限制下,平民與貴族間有一堵無法跨越的巨牆,貴族享有極大的權力,而平民卻只能任他們宰割。直到1789年法國大革命之後,歐洲掀起了一股「自由、平等、博愛」的革命熱潮,也是人權發展最初最大的動力。

  雖然人權的發展已經展開了好幾個世紀,但社會上卻還是存在著許多的不平等,例如:即使政府已經立法保護殘障人士的工作權利,在職場上卻仍有不少人歧視殘障人士,認為他們有身體上的缺陷,就對他們進行壓榨。社會上不乏有老闆不聘請殘障人士、殘障人士薪水較低,對他們言語,甚至肢體上的暴力,對殘障人士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近年來也提倡男女平權,法律上也對婦女有許多的保障,卻依然會有「男性薪水較高,女性薪水較低」的問題,顯示社會人權的意識仍需培養;但卻也有不少關懷人權、關懷弱勢的團體,例如:慈濟功德會、世界展望會、創世基金會......等等,這些團體不僅是提供金錢上的幫助,對許多弱勢族群來說,他們更是充滿溫暖與愛心的避風港,真正的尊重弱勢族群的人權。

  然而,最近有許多爭議性的,便是死刑犯的人權了。許多人支持廢除死刑,因為他們覺得不應剝奪每個人的生命權,生命是屬於個人的,不應被剝奪;但對被害者家屬來說呢?那些死刑犯奪走了他們心愛的家人的生命,所以那些人應該為他們所犯的罪行付出相同的代價,因此也有不少人支持繼續執行死刑。在衝突矛盾之下,死刑的存廢儼然成為社會大眾注目的一個議題。

  尊重人權,在社會的發展下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更可看出社會不斷地再進步;但當一個人的人權與另一個人的人權互相衝突時呢?我們該尊重誰?在這個有法律保障人權的社會,人權的尊重真的有被落實嗎?弱勢族群已經不再受到不平等對待了嗎?這是值得人們好好省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