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尊重

台北縣警察局警員 謝誠平
  服務至今一年又六個月,雖然沒有很久,但給了我非常多的體悟,基層員警的工作,就是在第一線為民服務及執法,每天都得面對不同的民眾,給予所需要的幫助。

  現今的社會非常講究人權,民眾應享有屬於自己的權利,但這些權利應該在於彼此尊重及體諒的前提下行使,否則不僅達不到保障的效果,反而還會造成權利行使的阻礙。

  在知識文化發達的台北市服務,要特別顧及人民的權利,但是我發覺,許多民眾所注重的都是個人的權利,對於他人的權利毫不在乎,甚且為了行使自身的權利而阻礙他人行使權利。舉一個案件為例,宗教信仰是許多人民精神的寄託,祭祀神明及舉辦廟會亦是台灣傳統的文化特色,但有些不認同的民眾常會以噪音太大或妨礙交通為由,要求環保局及警方到場取締,若廟方合法申請或未達取締標準而予以勸導,報案人仍會持續打電話檢舉,或是質疑相關單位處事不積極,更嚴重的還會檢舉相關單位人員瀆職,導致後續花費一連串的人力及行政資源去調查,如此狀況,談何權利的行使及保障呢?

  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大家的權利都是一致的,不該因為種族、宗教、地位等不同的理由而予以差別對待,應該用愛、用關懷關心彼此,尤其是少數弱勢團體,亟需社會大眾的關愛,社會上仍然有許多團體默默的為弱勢族群而努力,但是少數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仍須仰賴更多人將人權的種子散播出去,不僅在台灣社會,讓更多集權統制國家的人權種子更加成長茁壯。俗話說得好「馬放南山多吃草,人在公門好修行」,擁有能力的人更應該付出努力推動,我非常慶幸能有這份工作,未來更會謹慎操守,以行善修行的態度,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最近看了一篇報導,機車騎士車禍遭車輾過,路過的十幾台車竟然視而不見,沒人願意停下來通報救護,看完心裡真的很難過,小小的路口監視器,記錄下了大眾的冷漠,問題到底出在哪?最大的問題,就是出在我們自己,或許事實真相的釐清需要時間,但人命關天,當事人的救治是刻不容緩的,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上天給你救助人命的機會就更該去把握,行善並不只在一念之間,切身去做才是最實際且最重要的。

  希望大家能勇於發揮自己的善心,幫助、尊重並體諒他人,重建社會互助的風氣,喚起更多人的道德良知,使台灣的社會能夠更加和樂,復耕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