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呂秉恩

  在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前一天,由於我們學校要當作考場,所以學生們都忙著清理教室、布置考場。因為我是風紀的緣故,我必須將一張附有各處室簽名欄位的表,送到各處室蓋章、並確認考場準備完畢後才可以放學。背著全班是否可以在十二點放學責任的我,卻在十一點五十五分還沒拿到那張表。

  我著急的衝向教官,告訴他我沒有那張表,教官以一種畜牲的眼神,不耐煩的告訴我回教室等人,會有人拿表給我。我只好以光的速度,飛回遙遠的三樓教室,哪怕那個手上握有我們班下課與否的人,看教室沒人,便到下一班檢查了。一眨眼,映入我眼簾的是教室大門,我毫不猶豫的推開,望內一看,裡頭除了四十五張課桌椅和幾粒藉著太陽光反射的塵埃在空中飄之外,沒有半個人影。我只好在教室,等著那位公務員現身。

  等了大約十五分鐘,早已被酷熱的太陽曬得昏頭轉向、意識模糊,這時手機響了起來,把我從昏睡中喚醒,接起了手機,傳入耳中的是陣陣辱罵:「你在幹嘛?別人都先走了,只剩幾個班,快點好嗎?我們在操場中很熱。」這一番叫罵讓我的火氣上升了少許。想了一會,我決定不再乾等下去。

  我從三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到了學務處,我請他們幫我再印一張表,但她們不屑的告訴我,那張表是總務處負責的。我無奈的頂著豔陽前往總務處。到了總務處,我便請他們重印一張表,但他們說會有人到我們教室檢查,並且給我表格。不論我怎麼哀求他們,他們就是不肯重印一張,還把我轟了出去。這時我已怒火中燒,只差一個催化劑,就可以將怒火炸開。

  這時,口袋的手機再度響起,話筒另一端的人告訴我,負責檢查我們班的那個人在四樓,只見十二班有個老太太在檢查桌椅。我壓制住心中的怒火,心平氣和的請她先把表格給我,好讓我先讓其他處室蓋章,沒想到她卻說九班不是她檢查的,我請她確認一下,她看了看手中的資料,抬起頭無辜的看著我,並且緩緩的說:「對耶!你們班是我檢查的,我等一下再到......」,沒等她話說完,我便破口大罵:「妳這個老廢物,政府養妳做甚麼?把錢吐出來,回家養老,少來礙事......」。我毫不留情面的罵她,污辱她,直到我氣消。她也默默的被我的文字刺傷。

  回到家,我想起早上發生的事,我便對自己魯莽的行為懊惱不已。平時老師、長輩們教我的尊重,我竟然絲毫沒用在生活上,還很情緒化的將我的怒氣發洩在一個長輩身上。不管他是否有做錯,我仍然要尊重她,畢竟她是長輩啊!而且我沒設想到她的不便之處,反而只想著自己的利益,更是不應該。經過了這次的事,我更懂得體諒別人、尊重他人。在我心裡,我深深的向那位老太太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