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該有的尊重

桃園縣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王威智
  放學回家走在繁忙的道路上,總是會看到一種情形-停得很有個性的車,大辣辣的停在路中間,正想往路邊一些靠,卻赫然發現騎樓滿是摩托車,嗯!好一個左右護法!沒法子,只好往雙黃線走去,才剛踏出一步,便聽到叭的一聲,嚇跑了半條魂,唉......這樣子是要如何過去啊?

  我常在想,台灣自稱是進步國家,怎會連如此基本的道德都沒有?小學道德與健康沒上過嗎?我喜歡看旅遊節目,東南亞的交通之亂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每次看到此段都不禁莞爾-這根本就跟台灣一樣嘛,只是皮膚黑了點,怎會有台灣人說「東南亞的交通好可怕」呢?你其實往家門外走就有這種景觀,無須出國。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台北的紅綠燈是增加政府收入用的,高雄的紅綠燈是參考用的。」不止兩直轄市如此,別的城市我不知道,但咱們可愛的桃園也是如此,就曾有過如此事件:有人騎摩托車為了閃停在路中央的轎車,而被對向車撞死,都發生這種事了,怎麼還亂停車?被A到了還怪別人開車不長眼睛?沒長眼睛的是你!是有停車格畫在路中間就對了?有些人更絕,打左轉燈結果右轉?不錯,真優秀,不盲從於大眾。在台灣當交通警察真幸福,永遠都不乏績效,只要你有心,一個禮拜內絕對可以開到跟哈利波特3一樣厚的罰單。

  可能考照教官也有些責任吧?這些人怎麼拿的到駕照呢?既然拿得到駕照,代表你對於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術已經嫻熟,為何要貪一己之便,造成其他路人和駕駛的不便與危險呢?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是什麼心態?

  台灣每年發生3000多起車禍,每起車禍平均死1.05人,也就是說一年大約有3150人死於車禍,如果我們可以少一點違規,多一點禮讓和專注,就可以防止上千個家庭的破碎,只要從自己做起,便能把它傳出去,即使速度差強人意,但那天總是會到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