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陳翰燊

  一個人,哀哀叫著,連滾帶爬的在走廊前面奄奄一息。經過了如此殘忍的刑罰,也難怪會受不了。但更詭異的是,沒有人攙扶他起來去保健室。

  站在旁邊的同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著。也難怪,畢竟他們是完完全全沒有關係的旁人啊!也有同學包括我,冷冷的在同情,卻又不敢主動幫助他,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他自己,帶著這個想法,待在一旁。
他本身在班上就是個令人討厭的人物,尤其是帶著所謂的正義感,常常當著老師的心腹,偷偷的報告些壞事,但卻又沒那麼嚴重。所以,自然而然的有一些受到波及的人決定好好的對待他。

  在中午的午休時間,他突然的被舉起來,幾個彪漢索住了他的身體,強制的撞向一根柱子,就是俗稱的「阿魯巴」。那十分用力的程度不是用想的就可以了解。而當他倒下時,彪漢們雖然感到了一絲不對勁,但仍十分暢懷的笑著,好像做了件偉大的事情。

  突然間,有幾位同學衝出來,準備把他背到保健室,卻遭到了阻擋。其中有一個說著他活該倒楣之類的話,並以理直氣壯的口氣拒絕讓過。

  「難道他沒人權嗎?」背著他的同學十分的憤怒說著。在旁默默窺視的我,突然聽到了人權這兩個字,心理感到自卑,自責,外加懺悔。因為他是全班最令人討厭的,難道他就沒有人權嗎?我開始動搖著,決定了一起叫其他人把做「正義的事」的人壓制住,好讓真正的正義把人權還給那位同學。

  過完這件事了,校方也給於全班愛校服務,引起事件的同學則記一支大過,而受到身心傷害的同學則偷偷的轉校。依稀懷念著,領悟到人權的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