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急救之我見

大豐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課長 吳宜靜

  這兩天有關癌末搶救的話題引起廣泛討論,就人權的觀點而言,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本質,但在面臨天人永隔的那一刻,如何讓死者安息,生者安心,是一個智慧的考驗,也是每一個人應該思考的切身議題。

  我的母親於去年十二月,因為肝癌末期合併肝硬化病逝,享年七十八歲。母親是個堅毅耐勞、樂天知命的傳統女性,早在十幾年前,身體還很硬朗時,就曾向我們這群子女表明,若有一天她病到昏迷不醒即將死亡,她說:「千萬不要讓醫生壓我(心肺復甦術)、電我(電擊),不然我會很痛!」

  這二年來,她老人家的身體日漸虛弱,我們在病榻前陪伴時,她也曾再次交代要放棄急救,雖然我們都知道老人家終究會離我們而去,但希望那天永遠不要來,所以我們對於母親的醫療相當積極,飲食起居、情緒反應等等,也非常重視,在她生命的最後一年,有好幾次病危又好轉,從來不用讓她無法接受的方式急救,靠的是她自己的意志力,和我們真誠的與醫療人員溝通。

  我們深知在一般病房,病人一有緊急狀況發生,醫療人員基於職責所在,會按照既定的SOP對病患施予急救,甚至無法顧及到病患本身真正的意願,但在舒適乾淨的安寧病房發生相同情形時,卻沒有積極延長生命的動作,這會使病患家屬相當不捨與心痛,這真的是一個兩難的抉擇。但在我弟弟(我媽媽唯一的兒子)堅持下,我們沒有聽從醫生的建議,選擇安寧療護,而是遇到緊急狀況馬上送最近的醫院急診,然後在普通病房直到病情穩定,再出院回家休養,離家最近的醫院,規模雖然不大,沒有設置安寧病房,但非常方便讓我們晨昏定省,讓病中的母親不至於感到孤單被離棄。

  猶記得母親臨終前一天陷入昏迷,無法從鼻子抽痰,必須將嘴巴張開從喉嚨放入管子,可是我母親即使已呈昏迷狀態,但仍緊緊咬著牙根,不接受侵入性的醫療方式,也不管我在病床旁聲聲呼喚、苦苦哀求,然後護士不小心將管子前端碰到母親的牙齦而破皮流血,我感受到母親堅決的意志,就立刻請護士停止,對於這件事情,我至今仍非常自責與後悔,沒有遵從母親的意願。

  「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生與死都是最自然最美麗的事情,若把往生視為忌諱,把自己最重要的事情交由別人決定,是一種不尊重自己的作法,所以請大家在有生之年,好好思考這個問題,不要讓自己及親愛的家人抱憾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