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心比心,看冤獄

小豆豆幼兒園/老師  范妤秋
(1)今年1月間,立法委員朱鳳芝提出;在民國88到97年僅10年間,光獲得冤獄賠償的人數就高達5435人,其中還不包含未提出申請或未獲冤獄賠償者,若實際   加上去的話,實際的受冤案件人數,絕對是比5435來的還要高出許多。

(2)這5435人的冤獄賠償,由全民買單,共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元的冤獄賠償金。

  每個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時間過去就過去了,是不可能重來的,那些受冤判、冤獄的人,因遭遇到莫虛有的罪名,莫名的突然要去承受世人的誤解和異樣的眼光,他們失去了工作,有得甚至妻離子散,最痛的是他們的父母雙親,承受的是那難以承受的痛,不知向誰喊冤,才10年的時間,竟然就有比5435還多的家庭、小老百姓,遭受到冤判、冤獄,真的很讓人痛心。

  將心比心,誰都不希望受到冤判、冤獄啊!執法的人,應該是正義的化身,以趕快查清真相為己任,心理要懷著絕不冤枉好人的心念,讓受冤著還其清白,這該是執法者的態度和工作之ㄧ,不是嗎?如果,我們每一個執法人員,都能秉持著公平、正義,知法、守法,小心求證,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用良心要求自己,確實地落實認真辦案的話,我相信,就不會有冤獄的情形出現。

  少了冤獄,就少了冤獄賠償,少了冤獄賠償,國家就能把這筆錢,用來建設或救濟或輔導……用在真正需要用的地方。這也讓納稅義務人繳的稅,用起來更有意義。如果,這筆錢拿來當救濟金用,如果,這筆錢用來改善北二高,如果,這筆錢用來請更多的社工來關懷我們的同胞,是不是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呢;它也可以用來幫助災民和失怙兒童的救助和心靈重建,流浪人口的安置,或者貧窮學童的補助……,讓我們繳的稅去幫助這些真正等著需要幫助的人!

  追朔到源頭,會有可怕讓人畏懼的冤獄,源頭是來自冤判,而冤判是執法人員造成的,所以,執法人員的素質真的要非常的嚴格要求,處處要”以民為本”,還要”以法為規”,且要有”包青天鐵面無私能辨忠奸”的愛民精神,站在自己的崗位上處理案件,這樣,國家才能真的有『國泰民安』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