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辦案VS.養小鬼

盛群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師 李忠罡

  前幾天看到了一則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新聞內容是新加坡一家電視公司來台灣刑事局拍攝《台灣重案測謊實錄》,刑事鑑定影集《CSI犯罪現場》講述刑案鑑定過程,以「科學辦案」手法紅遍全世界。

  但在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當時起訴太極門是以養小鬼的罪名起訴掌門人,並接受電視台「新聞百分百」節目李四端的訪談中有以下的對話:   李四端:「太極門的掌門人這個,洪石和他自己,聽到你這樣起訴他,他自己,他的反應是什麼?」 侯寬仁:「他當然是否認啦!但是我從他眼神裡面看到一絲,閃過一絲的陰影,依我們辦案的直覺,就是說,認為他應該有養小鬼這個事情。」

  讓我不知道該相信哪一個才是台灣司法人員該遵守的標準,因為刑事局的人員是依照科學辦案讓台灣揚名國際;但侯寬仁檢察官竟是以養小鬼的名義寫在起訴書中,這也是讓台灣司法揚名國際的方法之一,不過是讓是讓國際人士看笑話的方法,以養小鬼當起訴書中的內容那我國法官以後要具備的錄取條件應該要具備「通靈」能力了吧!

  侯寬仁檢察官認為「養小鬼」會危害善良老百姓因此寫在起訴書的內容中,但我認為還有另外會危害成千上萬善良老百姓,就是要花納稅人的錢「養」不依法行事、構陷善良老百姓的公務人員才是更嚴重的吧!以目前的科學是無法證實「鬼」這種超自然的東西,但我知道不依法行政的公務人員會影響的老百姓是成千上萬的。由太極門案件來看三審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更影響到了成千上萬國內國外太極門弟子的生活、名譽與精神上的損失。侯寬仁檢察官被監察院調查舉出,偵辦太極門案違法濫權,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八大缺失,監察院91年即要求法務部對侯檢察官從嚴究責議處,但到目前卻無任何懲處,這叫一般小老百姓如何服氣。公務員領納稅人的薪水應該是要對所有納稅人負責,這種不依法行政的公務人員不適任就該「淘汰」,也請法務部的官員別再「官官相護」否則「人民觀感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