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中輟生,將每個孩子帶上來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柯今尉組主任、洪麗芬研究助理

  依憲法第21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因此接受國民教育是每位國民的權利;而為保障國民受教權,於「國民教育法」中明訂6歲至15歲之國民應接受國民教育,亦訂定「強迫入學條例」,明訂強迫入學規定。

  教育部依據「強迫入學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訂頒「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者,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

  輔導中輟生順利返校就學,需透過各部會相關資源共同投入本項工作,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復學輔導強化策略」,從預防、通報、追蹤協尋、復學輔導等方向著手,結合了內政、警政、社政等機關及社會資源,建構中輟復學輔導機制,並提供中輟復學生適性教育,建立中輟學生協尋及輔導復學資源(支援)網絡,推動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等,期藉由統整性的規劃,以協助中輟或有中輟之虞的學生,重回學校學習與受教。

  為有效輔導學生,教育部推動輔導三級預防工作,尤其對適應困難及高關懷學生給予適當協助與輔導;並整合各界資源共同投入協助中輟學生,其目標與策略如下:

一、積極推動輔導三級預防工作

(一)初級預防 1.目標:掌握中輟原因(如家庭功能差,學習興趣低)並減少危險因子。 2.策略:推動友善校園計畫,設計多元適性課程,強化學生學習興趣;強化跨局室合作機制,結合縣市政府、地方鄰里、家庭教育中心資源。

(二)二級預防 1.目標:早期發現有中輟之虞學生,並及時介入輔導。 2.策略:強化中央與縣市政府之督導功能,定期召開中輟生業務會報,督導重點關懷學校,學校確實掌握校內重點關懷個案。

(三)三級預防 1.目標:強化中輟生通報及協尋,協助復學就讀、中介教育與技藝訓練及輔導。 2.策略:結合警政單位、縣市政府、社區資源等加強通報協尋、復學、中介教育措施(慈輝班、中途班等)。

二、中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就讀機制

(一)組織運作 針對中輟生問題成因複雜,整合各部會相關資源共同投入本項工作,中央、地方政府結合警政、社政、民政等相關資源,成立跨部會(局室)合作模式,全面協助中輟學生。目前相關的組織運作有: 1.中央部會:行政院強化治安會議、教育部改善校園治安協調會、中輟業務聯繫會議、防範中輟重點關懷縣市改善策略協調會議。 2.地方政府:輟學生復學督導會報暨強迫入學委員會會議、少年輔導委員會、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會議、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會議。

(二)通報與及時介入機制 1.為強化中輟學生通報及追蹤協尋,建置「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輔導系統」,責成各國民中小學即時上網通報學生輟學、尋獲及復學狀況,並透過通報系統將行蹤不明學生資料傳輸警政署協尋。 2.訂定「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復學輔導強化策略」,要求地方政府每月提報「中輟人數消長圖」、「國民中小學中輟生比率消長表」到部;由教育部列管輟學人數多、輟學率高之地方政府,或中輟人數達15人以上學校,定期召開「中輟業務聯繫會議」、「防範中輟重點關懷縣市改善策略協調會議」,並請地方政府亦列管所屬輟學人數多、輟學率高之學校,期使學校在第一時間即掌握學生狀況,即時追蹤。

(三)協尋機制 1.學校教育人員家庭訪問:在學生無故未到校的第一時間點,即時到家中訪問。 2.民間團體與專業輔導人力協助追蹤輔導。 3.警政單位協尋行蹤不明中輟生:對於行蹤不明學生,透過系統傳送警政署送請各地警察局協尋。 4.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宜。 5.校外會、教育服務替代役男協助:自民國90年起,即開始投入教育服務替代役男協助中輟生追蹤協尋工作。

(四)復學就讀措施    追蹤輔導中輟生目的在於復學就讀,並避免再度輟學。中輟生復學後,可協助回原班或其他班級正常上課,經評估鑑定無法適應就學環境且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者,可安排至慈輝班及中途班(資源式、合作式)就讀。

(五)教育與輔導措施   為協助時輟時學,或缺課累積達7天以上之高關懷學生或中輟復學生返校後之學習及生活適應,規劃潛能開發教育、職業探索、技藝教育、補救教學、社團活動等多元化高關懷班及彈性課程,希望各學校能藉由設計多樣、生動的學習課程,提供學生選擇,激發學生的多元智慧,找回學習的自信與成就感。地方政府推動認輔制度,鼓勵學校教師、退休教師及社會志工認輔適應困難及高關懷學生,並將可能中途輟學及有中輟紀錄復學學生列為優先認輔對象。

  對於特殊個案所需的專業諮詢與輔導,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方案,結合專業輔導人員(含心理師、社工師及精神醫療專業人員等)參與學校輔導工作,服務對象以憂鬱與自我傷害高關懷學生及中輟學生為優先,同時亦提供個案教師與家長心理衛生諮詢服務及適應欠佳學生專業心理諮商服務。

結語

  透過各項資源結合、關懷與投入,形成預防、輔導中輟生的綿密網絡,用心傾聽孩子的心聲,齊力關愛與鼓勵孩子們,讓他們重新返校就讀,國中小教育階段的學生,不論尚輟人數、尚輟率,均已逐年減少,顯示我國在保障學子就學權的努力,已逐漸展現成效,並期待除了一個都不能少外,也能將每個孩子都帶上來。

93學年至97學年結束全國尚輟人數對照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訓育委員會99年

93學年至97學年結束全國尚輟率對照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訓育委員會99年

資料說明: 1.每月底,教育部均統計中輟後經協尋與復學輔導後,仍尚在輟學狀態之人數,透過各界努力,尚輟人數從93學年結束之4,156人(尚輟率0.145%)逐年下降至97學年1,156人(尚輟率0.044%),99年3月底1,406人(尚輟率0.055%)。 2.尚輟人數:指當學年(月)結束時仍在的學生。 尚輟率:指當學年(月)結束時仍在輟的學生/國民中小學學生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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