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為教育根本-用愛啟發孩子自主性

台北大學 研究生, 退休高中教官 吳燕瑛, 郭桂英

  台灣於二○○六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正案,讓台灣成為全世界第一○九個立法零體罰的國家,進入人權國家之列,零體罰讓下一代擺脫體罰的陰影。然而家長對於體罰究竟抱持怎樣的看法呢?根據《天下雜誌》調查顯示,七成五的家長同意老師體罰,而逾八成的家長曾為了管教而體罰小孩,顯示家長仍停留於「不打不成器」的傳統觀念,將體罰視為管教孩子的一種方式。體罰真的等於管教嗎?究竟怎樣的管教,才能夠導正學生行為呢?本文參考多位專家學者對管教的看法,並訪談從事教育工作二十多年的退休高中教官郭桂英,從管教學生到啟發教導的實務經驗中,深刻體會運用愛、尊重的管教方式,能夠產生很大的教化力量。引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與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的一段談話,洪博士與教宗分享:「沒有愛就沒有和平,和平需要愛,愛需要平衡。」此段話運用於校園尤其貼切,學校是學習的殿堂,當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勢必需要師長的引導,甚至勸誡、糾正,若能以尊重為基礎建設一座和平的校園,用愛啟發孩子的自主性,孩子才能懂得自愛、愛人、愛社會、愛地球,各種紛爭自然消失。當孩子長大進入社會後,自然能夠遵守社會規範、國家法令的好公民。

零體罰如何管教 找回孩子主動性

  「零體罰」是否意味著不必管教呢?推動零體罰後,引發諸多討論與衝擊。零體罰似乎挑戰整體社會價值觀與傳統教養教育文化,某些專家甚至擔心因為通過禁止體罰條款之後,教師動輒得咎,會造成教師不願意或不能管教,甚至放棄管教權,這將使得老師撤守,學生失控。

  根據天下雜誌 2007年報導「零體罰時代,孩子怎麼管教?」,訪談多位老師、教育專家等,從不同角度探討體罰背後隱藏的意義與其影響。積極推動零體罰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史英認為體罰只是將「強者對付弱者的方式」複製給下一代。他指出許多大人認為疼痛可以增加理解,畏懼可以造就德行,其實都是謊言。全國家長聯盟秘書長陳松根也分析,整個台灣社會的教育教養觀,還處於戒嚴時期的「訓練觀」而非「教育觀」;也就是說為了達到有效「訓練」,需要透過高壓的手段。實際上仰賴高壓、負面懲罰的效用,往往導致我們教養出「被動的下一代」。根據教育部訓委會主委柯慧貞指出,學生做很多事並不是主動的,而是基於害怕,導致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而是師長要求做什麼就做,既不知道自己的長處,也不知道自己要學習什麼?

  檢視東、西方教育觀念,對懲罰有沒有不同呢?根據黃光國教授指出「基本上我們反對體罰,但懲罰不等於體罰。西方國家的中小學也會使用懲罰,然而,他們通常是懲罰學生的不良行為。對於學生的課業表現,他們主要是獎勵學生的成績優良,而不會懲罰學生的成績欠佳。然而,由於儒家文化傳統認為:讀書是學生應盡的義務,以往也有不少教師會用體罰的方式懲處學生。」台灣經常出現老師體罰學生的原因,來自於學生功課不好、成績欠佳等問題,因為很多父母親或師長還停留在「不打不成器」的觀念。

  專家認為零體罰不等於零管教,還是可以運用適當的懲罰方式。此外,懲罰應運用於協助導正學生的不良行為,而非用來懲罰學生的學習成效。師長們應該思考如何協助學生修改其偏差行為、引導學生成為主動性學習,才是符合現代人所需的管教方式。

賞罰分明依校規 偏差行為收斂否

  筆者訪問一位從事教育工作二十多年的教官郭桂英,談到她的不同階段的管教經驗。郭桂英先後任教於佛光山普門中學、天主教方濟中學約十五年,後然進入台北市立內湖高中服務三年,直到退休。郭教官與宗教團體所創辦的學校特別有緣,畢業於基督教東海大學,她認為嚴格要求學生,賞罰分明是應有的教育態度,才能幫助導正學生行為上的偏差。

  郭教官認為遵守校規是學生的本分。因此碰到學生犯錯時,她決不寬貸,不僅當場要學生承認錯誤,還立即拿出校規懲處條文,由學生逐項指出自己應得的懲處,另一面也幫助學生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每當學生怯生生指著情節較輕的處分時,她總是搖搖頭,反問「應該不只這樣吧!」直到學生坦承應該再罰重一點,她才點頭,並且真的將懲處方式送交學校訓導處,亦即現今的學務處。儘管她沒有疾言厲色指責學生,學生們都很怕她。

  這個時期的郭桂英相信,讓學生承認錯誤,並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就是教育學生的最好方法。可惜,學生們還是大錯、小錯不斷。同時郭桂英觀察到學生們對於處罰的態度,當學生碰到第一次被處罰時,心裡會充滿惶恐與懊悔;然而當犯錯次數變多了,態度也慢慢變得無所謂;一旦學生認定自己被貼上壞學生的標籤時,處罰就慢慢失靈了。

  目前倡導「零體罰」,學校因此制定許多校規,常常以記過、嘉獎方式,功過可以相抵,好像中古世紀的贖罪券。然而背後蘊藏許多問題,值得人們仔細省思。第一、以功、過方式來紀錄學生的行為,當學生犯錯了,只好靠記錄來提醒,導致處罰門檻變低,減少口頭勸誡或要求學生立即反省的作用;紀錄次數一多,導致學生容易對處罰麻痺了。第二、學生被記功、過,往往是不同的兩件事情,並不能真正針對學生犯錯的行為加以導正。第三、青少年時期學生往往因同儕影響,或好奇心而開始抽菸,抽菸違反校規,動不動就被學校處罰。萬一不幸染上抽菸惡習,連續的處罰,並不能幫助學生導正行為,或協助學生控制菸癮問題,若不幸又因此被貼上壞學生標籤,導致喪失自信,那就扼殺一個年輕生命的光明前程。更令人需要深思,究竟怎樣的處罰才能收到教育效果?

教官二十年省思 尊重培養好人格

  民國八十三年,郭桂英進入太極門練功,感受到古老門派的古禮薰陶,尊師重道、崇禮尚義,重視傳統倫理道德,師父尊重每位弟子的特性,根據每個弟子的人格特質,不斷給予鼓勵,也適時加以指點,而在師父的身教、言教影響之下,弟子們也從日常生活中實踐。她發覺古老門派的師父,不厭其煩教導弟子做人處世的智慧,常常鼓勵弟子,教導弟子去看自己的優點,並給予弟子信心與信任。尤其充分感覺到「尊重」,每個人都是天地之間獨一無二的個體,不需要與別人比較,只需與昨天的自己比較,一天比一天更進步。太極門師父教導弟子要懂得愛自己、愛別人、愛萬物,那種尊重,不僅對待自己,也對待地球上所有的生命。

  郭桂英教官開始修正自己以往的管教方式,儘管她依然讓犯錯的學生在校規裡找懲戒,讓他們知道自己哪裡錯了。但是她跟學生說,如果到學期末,都沒有再犯錯,這個懲處就會自動消失。她給學生改過的機會,表達對學生的尊重與信任,沒想到這樣的管教方式產生很大的效果,大多數學生也都沒有再犯錯了。當學生受到師長的尊重,不僅學會尊重自己、愛惜自己,珍惜改過的機會,也更尊重校規,以及懂得維護自己清白的記錄。給予孩子尊重,教導其明辨是非,相信學生自己可以做到,因為獲得師長的信任,學生也有信心、有意願去改正,這比起動輒得咎的處罰更能達到教育目的。給予學生尊重的管教方式,幫助學生找回一種積極、主動的學習精神。

  另一方面來看,校規罰則的標準是一種最基本的臨界點,如果教育精神只在於校規的規範範圍,這樣教育出來的下一代,只是一群合乎標準,卻無法展現各自優點、潛能的消極教育。當學生真正懂得尊重自己、尊重別人時,校方也不需要應付游走於校規邊緣或時時翻新的偏差行為,例如:出現取笑別人缺點的嘲諷現象,或以欺侮別人為樂的霸凌事件,要知道,通常會產生負面偏差行為的學生,往往本身也曾是被欺負的弱勢,也讓黑道勢力有了可能滋長的空間。

身教言教多尊重 道德教育重實踐

  這些年,台灣歷經教改,儘管理想很崇高,卻暴露出不少問題,尤其是道德教育的低落。根據黃光國研究中指出:「十年教改將原本各校中的道德教育及中心德目取消掉了,原本用意是希望將德育融入各科教學,實施幾年下來卻變成三不管地帶,道德教育最後好像『溶掉了』,在我們學校中蒸發了。相對於美、日等國家,美國在1994年成立品格教育科目,日本也重視道德教育。我國過去有道德教育,但是推動教改後,現在在國民教育法中,已經沒有德育了。」道德教育是孩子的人格教育中重要的一環,沒想到在推動教改的過程中,卻被忽略掉了。甚至教育部還編列高額預算自98年6月開始啟動「台灣有品運動」,藉由推展品德教育、藝術扎根、終身閱讀及環境永續等四項計畫,希望帶動台灣「人人有品」,即有品德、品質與品味。根據智庫教育文化組召集人李建興指出:「品德是人內在的行為準則和自我約束,不是法律、校規或道德教訓的知識背誦。」要強化學生的品德教育,不是光靠讀書、口號、徵文等活動宣導就能完成,而要確實引導學生從日常生活中實踐。師長從身教、言教中給予學生最佳示範,對於孩子的影響最大。

  從訪談郭桂英過程中,她引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曾與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會面,洪博士與教宗分享:「沒有愛就沒有和平,和平需要愛,愛需要平衡。」的理念。洪道子博士的話給予郭桂英很大的啟發,她體會到師生同心在校園中創造和平的氛圍,讓學生充分感受到愛與尊重,學生會自然表現合乎愛與尊重的行為。二十多年來,郭教官從管教學生到啟發教導的實務經驗中,深刻體會到愛與尊重乃為教育的根本。郭教官發覺以前學生怕她,除了怕校規,不也害怕那種逐條找懲戒的凌遲感覺嗎?校園真正要推動的是尊重的精神,老師表現出尊重學生的態度,學生才會懂得自重;並從師長的行為中,學會尊重同學。當尊重的觀念深植於心,表現於外的行為舉止,自然不會牴觸校規規定,甚至往往在校規要求的標準之上。

  郭桂英教官很高興自己進入太極門之後,從「心」體會到以愛與尊重的教育觀念,能夠產生很大的教化力量,更讓她以身為教育界一份子為榮,從引導學生的過程中,能夠發揮一股淨化社會的力量。她說:「一位教官如果能影響到八百個學生,當孩子成長之後,又會有自己的家庭,也等於影響未來八百個原生家庭。只要教育的方向正確,影響的不只是一個學生,而是一整個家庭,以及社會。」

  從小給予孩子尊重,就從父母親、師長們的身教、言教中做起,亦是最佳身體力行的典範,孩子也會跟著學習、模仿大人的行為,同時啟發孩子一輩子獲益無窮的人權觀念。以尊重為基礎的人權教育,讓學生即使置身於沒有校規的地方,也懂得崇禮尚義,表現出規規矩矩的態度、正正當當的行為。當許多學校執著於運用校規導正學生行為之際,以「心」為根本建立尊重的觀念,用愛啟發孩子的自主性,學生們自然懂得自愛、愛人、愛社會、愛地球,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參考資料

李建興(2009),「有品運動成敗的關鍵」,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智庫網站,查詢日期2010/5/8,http://www.npf.org.tw/post/3/6056

黃維明、何琦瑜著(2007),「零體罰時代,孩子怎麼管教?」,天下雜誌 20070404期教文(析) 098-032 號 June 24, 2009

黃光國(2006),「教改總體檢論壇成立緣起」,台灣教育,P10-15,國立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