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人權

元智大學學生 曾婉棋
  前陣子吵的沸沸揚揚的死刑廢除與否問題,已經告一段落了,但問題卻還沒有真正的解決。由於死刑的執行,關係到一個人的是否可以繼續生存下去的權利,所以受到人權團體的強烈反對。而我個人跟大多數的台灣人一樣,是反對廢除死刑的。

  死刑,一定是對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的判決,而且通常法官不會輕易的就判決一個人死刑,一定是經過再三的考慮後,才會做出死刑這個艱難的決定。回想起前些日子,電視上的新聞不斷放送死刑犯的家屬說他們(死刑犯)都已經改了,希望能夠廢除死刑、或者是聽到死刑又開始繼續執行後,茶不思,飯不想,害怕的情況。

  我想說的是,我反對廢除死刑的原因有二,第一、那些死刑犯先傷害無辜的人,任意的剝奪其他人生命再先,一點都不尊重他人、人權,像這樣的人又有什麼資格談「人權」呢? 第二、若真的如死刑犯的家屬所言,他們已經改過自新了,那為何還那麼畏懼死亡?他們若真的反省過自己的所作所為,也知道自己錯了,那應該會更了解那些無辜的人在遭受殺害時,是如此的害怕、恐懼,或許有些人還來不及反應,就看到自己躺在一大片血泊中,那有還有什麼臉期待自己被受害者的家屬、社會大眾原諒,他們應該要更坦然的面對死亡的處罰,不是嗎?更何況,我相信若他們真的已改過自新的話,神明、上帝會一定原諒他的,並且再次展開雙臂迎接他們!

   雖然就某種狀況而言,「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心態,真的很不妥當,但基於公平的原則,做錯事就必定要受到處罰,這是無庸置疑的,而且法律一開始定出「死刑」的懲罰,我想多少是為了能達到嚇阻的效果,嚇阻人民不要去害其他人,日子久了,人們開始省思到「尊重彼此」、「人權」的重要性,或許就會想該是「死刑廢除」的時候了!但我想說的是,若是基於以上此種理由,而心生廢除死刑的念頭的人,清醒一點!因為若是每個人都能了解到「尊重彼此」、「人權」的重要性,那鐵定不會還有輕易傷害他人的行為,若沒有此種行為,就不用擔心會有人被判死刑,被剝奪繼續生存下去的權利,沒有人權等等的問題了,不是嗎?

   總之,我個人認為「死刑」是不應該被廢除的。若沒有此種具有強烈的嚇阻作用的法律存在的話,我怕我以後走在路上,都膽顫心驚,怕會被砍。而死刑的執行與否,也與人權無關。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