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節制」談「永續發展」的意義

翰林出版公司主編 賴誌遠
  近年來,「環保」與「節能減碳」等議題在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躍居於各大新聞媒體版面的頭條!乍看之下,我們似乎已經開始注意「永續發展」對我們的生存已屆至重要的階段;然而,在另一方面,我們卻又看到人們的生活習慣,顯然又與「與環境共生」的理想產生矛盾...。

  過去60年來,我們專注於經濟成長,追求「GDP」等數字必須達到所謂「先進國家」的標準,因而締造了舉世稱羨的「臺灣經濟奇蹟」。然而,我們卻必須付出自然生態遭受破壞與人口爆炸等生活環境惡化的代價。依據第三階段人權發展概念,我們在「環境權」與「發展權」等項目的分數其實是尚未及格的!因此,在全球氣候變化變遷日趨極端,引發近年接連不斷的重大天災─而新聞媒體也持續不斷的報導下,政府等公共部門陸續提出環保行動計劃,例如:早在2000年即擬定「21世紀議程─中華民國永續發展策略綱領」,希望為臺灣推動永續發展提供基本準則。

  不過,當公部門如火如荼的制定這些「行動綱領」,通過相關的環境保育法規,透過媒體力量大肆宣揚永續發展與經營的願景之際,我們卻似乎忘記學習如何尊重自然環境這件更重要─而且必然是持續進行的工程!多年來,我們致力追求高度的物質文明生活,目前臺灣也的確已邁向豐衣足食的每一天;然而,我們卻也開始將「消耗」視為平常,比方說:追求時尚而過度消費;習慣於製造廢棄物,任意消耗不必要資源等!這些細微的行為或許微不足道,只是若以「永續發展」理念衡量,這些現象其實是令人擔憂。2007年,臺灣每人排放二氧化碳居全球第18名,更是亞洲的「第一」!這個令人難堪的「第一」正是我們過度耗費資源的最大警訊!

  「永續發展」不應該只是口號,它是可以從生活中實踐與體驗!有一期《國語日報》的專欄名為「節制需要」,這篇文章在最後提到「簡單的生活就是健康的生活...」延伸這句話的觀念,其實就是從個人節制消費行為、能源使用等行為做起─當我們少一點物質慾望,地球資源的負擔也可以低一點,其實這也正是近年來「LOHAS」慢活的基本要求與理想!

  花費更多的資源「宣揚」節能減碳、永續經營,何不從生活中的行為開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