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為導盲犬成立一所學校

台北市內湖國小教師 蕭莉雯

  2004年「再見了,可魯」這部關於導盲犬的電影擄獲了眾多影迷的心,同時也開啟了大家對於導盲犬得關注,然而當世界各國紛紛建立導盲犬學校的同時,台灣的腳步著實落後了一大截。

  儘管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中明文規定,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儘管政府機關名訂相關條例,但卻並未實際地成立相關導盲犬訓練中心,真正的落實協助視障者的獨立行動需求,而由公益性質之社團法人--台灣導盲犬協會進行導盲犬培訓,然而協會培訓的速度仍無法快速達到滿足視障人的需求。

  前陣子,筆者曾經與台灣導盲犬協會人員一同走上街頭為導盲犬學校募款,在與協會人員深入的交談中發現,目前台灣的視障與導盲犬的人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而相較於國外對於視障人士的獨立行動能力的重視,台灣則需要政府單位投注更多的心力,期望在未來的幾年之內,台灣對於身心障礙人士的權益保護能更盡完善,社會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協助能有更多「關心」、「體貼」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