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尊重沒有自由的人

苗栗縣建國國小/課輔老師 鍾燕玉

  最近幾天,透過電視、報紙報導99年4月30日已槍決4位死刑犯。但受害者家屬,還是議論紛紛。 說是太便宜他們,要讓大家有同理心,他們是如何缺德對受害者犯案。最後還是難逃一劫,這就是罪有應得,「前世種的因,今生受的是」他們的家屬,白髮人送黑髮人真是感傷!

  在受刑中,接受教誨師感化,要他們「真心懺悔,面對司法」,一個人做錯事情就要付出代價,要尊重受刑者,雖然他們不自由,但他們也是有尊嚴。

  有些犯者,希望趕快執行死刑,以達到懺悔,也是對家長的賠罪。他們覺得活下來反而是一種折磨, 有些則不然。要站在,以尊重不自由的人,以同理心之立場,在民主時代,政府應有完整的配套措施,雖然被害家屬已原諒他們,我想最重要還是要尊重人權,才有尊嚴,國家社會才有民主、才有平等、才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