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兒童的生存權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專員 劉雪華

一、前言:

    當國內的生育率持續下降時,卻不斷的傳出父母為了保險理賠金而殘害子女的案件發生,心裏不禁要問:現在的社會到底怎麼了?人的心怎麼會變得如此殘忍呢!人們不是常說:「虎毒不食子」嗎?為何忍心將自己辛苦養育的子女加以殺害而詐領保險金呢?

二、本文:

  1. 兒童的天賦人權:   身為保險從業人員的我,每每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會讓自己覺得難過且痛心又無奈!保險存在的意義與目的是希望靠自己的能力幫助自己,解決因突然發生事故時造成家庭生計的問題,能有一筆保險理賠金可以度過暫時的經濟危機,也能讓自己活得更有尊嚴,不會造成社會的負擔。保險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可以提供簡單方便解決貧困的方法,但對某些人而言卻淪為父母謀取財富的一種利器!殘害子女謀取保險金就是剝奪子女的生存權,子女無法選擇父母,但他們也有活下去的權力啊!兒童是幫助國家未來發展的主人。「天賦人權」,當他們呱呱落地來到這個世界時就有存在的價值,應該是要被受到保護的。

  2. 立法通過兒童人身保護:   今年二月三日新法上路,為了避免再有父母謀害子女詐領保險金的憾事發生,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法第一○七條修正案,今(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生效,將原本十四歲以下兒童保單喪葬給付上限二○○萬元,改為十五歲以下兒童保單無死亡給付,若被保險人在十五歲以前身故,保險公司只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費。(摘取現代保險雜誌)

  3.兒童的心靈保護:   身體的殘害可以藉由立法的約束,兒童的心靈受到殘害是否也同樣可以立法約束呢?現今的新聞每天都是關於性侵、受虐、電玩、賭博、自殺、飆車、吸毒、恐嚇、名牌、豪宅等…,傳遞出來的都是負面的訊息,媒體的過度開放又肆無忌憚的報導,二十四小時的連續播放,細節描述過度清楚,讓許多人可以從中模仿、學習,無形中也直接影響到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和許許多多的家庭,媒體若能在報導每一則新聞的同時,能多想一想下一代的心靈是否會受到影響,我想所傳送出來的新聞就不會過度負面,以「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態度來報導,這也是保護下一代一種方法。

  如何讓下一代懂得生活的價值?我認為應該先從我們自身做起以身作則,平時我的師父洪道子博士就不斷的告誡我們,生活盡量過的簡單樸素,尊重生命,愛惜糧食不浪費食物。愛別人時先要愛自己,把自己照顧好,才會有能力去關心身邊的每一個人。當然,也應該以自己身邊的兒童開始關心起,不要過度寵溺他們,剝奪他們學習的權力,幫助他們有能力把自己照顧好。再來也要引導他們跟我們一樣,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凡事往好處想,保有一顆歡喜的心,不亂發脾氣,製造「惡氣」污染地球,用歡喜的「氣」影響周遭的人,讓身邊的人開心的過每一天。

三、結論:

從以上本文的敘述:要重視兒童的生存權有兩個方向:

1.兒童人身保護:今年二月三日新法上路,已能重視兒童實質的生存權。 2.父母更要多關心自己的孩子,不過度寵溺他們,讓他們有能力把自己照顧好;時常要保有一顆歡喜心,開開心心的過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