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外勞

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經理 張婉貞

  前不久發生雇主強迫回教外籍勞工吃豬肉的案件,引發國際人權團體關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台中市再爆發外勞人權受壓迫事件。3名越南籍女外勞在台中市一家醬菜廠做粗工,晚上變成雇主的家奴,被鎖在十餘平方米的房間內,大小便全在屋內塑膠桶解決,比監獄的狀況還差,震驚社會。

  我們都知道,外勞他們本來在家鄉的經濟狀況就不佳,然被引進我國又先付仲介一大筆仲介費,所以來台灣前兩年所賺的錢幾乎都是在還債,所剩非常少,現在如果碰到不好的雇主那就更可憐了!

  其實台灣人基本上是重人權且善良,政府更努力設法改善外勞的待遇問題,所以在97年初開放對於已聘雇3年的外勞,雇主可以直聘方式,不須經過仲介,這樣外勞所賺的薪資就可全數領取,不扣仲介費,外勞做起事來也較認真。

  就以我家的例子來說:我家有個印尼的外勞35歲,先生也到帛琉做事,家鄉只剩女兒由婆婆照顧,5年前引進照顧我婆婆,我婆婆因氣切需24小時專人看顧,並隨時抽痰、插管餵食、換尿布,加上婆婆脾氣不好非常難伺候,這印尼外勞非常盡心盡力,雖然婆婆躺著已5年,但全身皮膚還非常漂亮,沒有一點褥瘡,婆婆因此也相當依賴她,對她特別好,更表示要收她做孫女,我們家人對她的表現也都看在眼裡,平日家裡的環境清潔及三餐都是自己來,而這本來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但一般人會偷懶以為可以便宜找到「全能、全時傭人」,日前電視綜藝節目裡,藝人大談家中外勞拖地、撿狗毛,違法把外籍看護當家傭使用、還大剌剌炫耀。這不僅讓家有超高齡長者、卻苦於不符資格、疲於照顧的民眾看得一肚子火,連立法委員也忍不住開砲,要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徹查,重新審視申請標準。

  所以我不斷叮嚀孩子不可叫外勞做事,並要他們尊敬這位外勞阿姨,因她雖不是親人但可把阿嬤當親人照顧,這種精神讓孩子從中學習到尊重,其次為了讓外勞有充足的睡眠,老公都會在晚上分攤她的看護,讓她先休息,反倒是她覺得都沒幫我們做家事很愧疚。其實我認為她只要把婆婆照顧好,已經是幫了我這個常常需要加班的職業婦女很大的忙,感激她都來不及,所以其他都不必做了,因此我們有良好的互動,尤其到了假日我們鼓勵她出去透透氣,因為有充分的休息,她照顧婆婆就會更用心,但是她都捨不得出門,深怕沒人照顧婆婆!也因為她的負責與貼心,在聘雇期滿3年,我主動幫她辦直聘,讓她能繼續留下,當她知道所賺的薪資可全數領取更是感激我,努力存錢果然在家鄉買了一棟大房子,大大地改善印尼家人的生活,我覺得互相尊重的感覺真好,讓我們的生活親上加親。

  本來人與人之間就是互相尊重,雖是外勞但只要真心對待,誰說她不是我們一家人,想想我們有好多朋友都曾在美加工作、到大陸工作,不也是外勞,大家都是地球的子民,一起在這塊大地上生活發展,只是膚色不同,絕不可以貢高我慢,欺負弱小,小心風水輪流轉,在這地球村裏只要人與人,國與國之間,大家都能尊重對方,相信終能實現「愛與和平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