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自己與尊重他人

國泰人壽保險/業務員 黃淑暖

  台中有一名媽媽帶著女兒燒炭自殺,一起悲劇引起了社會的震撼!女兒一出生成了私生女,雖然媽媽努力了十三年,還是沒有辦法讓她認祖歸宗,媽媽無法給孩子一個正常的家庭,卻決定母女一起離開人世,再也不要執著於名份的爭吵,在大人的感情紛爭世界裡,最後卻多賠上一條幼小無辜的生命。

  基隆有三位高中女生因為交換手機而鬧得不愉快,於是各自找人談判,被害人被打到眼球爆裂、陷入昏迷,而施暴的黃姓少年,當場竟然還說「很興奮!」甚至把過程心得PO上網、把涉案過程寫上部落格,對於所作所為感到相當得意,完全感受不到一絲悔意!

  這樣的新聞總是常常充斥著社會新聞的版面,讓我不禁想到「這個社會真的是病了!」如果說每個人都能「心中有愛」,那凡事就不會只有想到自己,帶著女兒燒炭自殺的媽媽,若能多為女兒想想,放下認祖歸宗強求的名份,無辜的生命便不會犧牲。若心中不能有愛,連傷害到別人都不自知;施暴的黃姓少年,在尋常人看到都會於心不忍的當下,又怎會很興奮而沒有一絲絲的悔意!

  就在不久之前,筆者的一位親屬就因為不懂得「愛自己」而讓關心他的人擔憂害怕!前一天還因為重感冒,發燒、病厭厭的躺在床上,看過醫生、吃過藥,隔天身體才稍有起色,便匆忙的的準備行囊要開車下南部去,殊不知自己的身體狀況並不是很好,還要逞強長途開車,怕他精神狀況不佳下會有危險,苦口婆心的勸告下,他依然故我,還是和他的老婆開車下南部。

  果不其然,親屬就在台南發生了車禍,慶幸的是只有車子撞壞了,兩夫妻也沒受一點傷,最重要的是沒有傷及無辜,如此的經歷,誠屬有幸運之神眷顧!但也讓我更深刻的體會到「心中有愛」、「愛自己與尊重他人」的重要性!會愛自己、懂得尊重別人,便不會自己心裡想到什麼,就一定要做什麼,會多一些思考的時間,做出最正確的判斷!

  當心中有愛,便懂得尊重,從事保險業務這幾年來,總會遇到一些態度不是很好的客戶;然而,當我懂得在心存一個「愛」字,我開始可以看到客戶的背後其實也有很多的原因,諸如服務人員的態度不好、只有要保單時才會想到客戶、還是當客戶有需要時總有藉口拖延…等等。看到這些問題後,也給了自己省思的空間及機會,原來這也是一種生活上的人權、也是一種尊重的人權。

  學會尊重後,這些客戶都成了我很好的朋友,也都成了很好的客戶!服務業不就是以服務為目的,當我的關心多一些、當我的關懷多一些、當我的姿態低一點、當我的心放柔一些、當我的笑容多一些,其實都是在生活裡實踐人權、尊重他人。

  布袋和尚有一偈語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退步原來是向前」多麼有智慧的一句話,尊重的人權何嘗不是「退後」一步?退後了一步不只沒有人有所損失,而是大家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