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地球—人人有責

Everybody has a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Earth

惠邁貿易有限公司/經理 黃淑惠

  2010年從年初到四月,發生在世界各地芮氏規模七級以上的地震多達八起,有1月3日的索羅門群島(7.1級)、1月13日的海地(7.0級), 2月26日的日本沖繩(7.0級); 2月27日的智利(8.8級), 4 月4日的墨西哥(7.2級), 4月7日的印尼 (7.7級), 4月 11日的索羅門群島(7.1級),4月14日的中國青海(7.1級),這些地震恰似火苗般地在全球各處亂竄,雖然專家分析這些地震分屬不同的板塊,也不認為有『群震效應』,然而專家學者都知道大氣的變化和地震兩者會相互影響的。因而從去年開始,乾旱、洪水、風災、強震等天然災害乃不斷的侵襲全球,而多數的學者也認為這些天災與地球暖化是有直接的關係。這些種種的天候異象,似乎是老天爺在警示著人類,請好好尊重大自然,請好好珍惜這個地球,不然老天爺真的要動怒發威了。

  今年第一季的南半球正遭受著百年來的酷熱難耐,而北半球卻是遭受著這幾十年來的酷寒,四月冰島南部冰川下方的火山爆發,衍生了冰川溶解洪水氾濫,火山噴灰更是讓歐洲空中交通大亂。我們居住的台灣是個島國,除了要抗衡地球暖化,要面臨海水入侵的危機,更處在颱風經常侵襲,地震又頻繁發生的斷層帶,過去的好山好水,已經快要成為屠殺人類的煉獄,這些明顯的數據及現象,都在警惕著世人,大自然反撲的力量是非常驚人的,如果我們不好好護衛這個地球---也是我們唯一的家,人類將一步步踏向毀滅的道路,要知道地球可以不需要人類,但是人類是需要地球並賴以生存的。而科技的發達、過度的開發、對大自然任意的掠奪,許多國家更是製造人為的內亂戰爭,影響經濟,更讓民心動盪不安,造成了有形及無形的傷害。如何來多做善事並彌補過失是每個地球人都要有覺知的,而上天賦予每個地球人的使命與責任,更要有所覺悟的。

  在1948年通過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第一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所謂基本人權是指人類不分種族、地位,不分性別、宗教及語言等等,都能夠被公正及公平的對待,也有權利過著自由與安全的生活。而這些觀念經過半世紀的推行,已經逐漸成為一種普世價值。而普世人權能夠真正落實在地球村的每個角落,讓每個世界公民活得有尊嚴、有意義、有價值並脫離苦厄也是每個世界公民的榮耀與使命。

  今年2010年四月一日適逢『台灣區世界公民日』九周年紀念,在台灣舉辦了一場『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集合全球各界菁英並匯集成一股正向的能量來保障人權、護衛地球,活動非常成功,藉此機緣來喚醒人類沉睡的良知。人類唯有保持著一顆尊重大自然的心態,方能瞭解「萬物循天理,天地人本一」的道理,唯有瞭解太極中庸之道、陰陽之理的人,方可在危機中看見曙光。更應明白上天賦予每個人有不同的任務與使命,誠實的面對自己,願意做出對社會、對國家及對世人有幫助的事。

  現今人類的基本生存權在天災、人禍、地球暖化及科技新知的種種因素下已是岌岌可危,在2010年的今天,只要世界公民都願意站出來,作善事絕對不會太遲,期望達到自助、人助天也助。本著自心的尊重與良知,過著簡單樸實的生活,享有天賦人權而不濫權,讓環境得以歇息且不再遭受破壞,老天自有好生之德,必定會給天下蒼生一次機會。人同此心,天同此理,呼籲天下蒼生,萬眾一心,轉動善念,保障人權,護衛地球,扭轉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