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教育培養人民的法學基本概念

富邦銀行銀行 行員 陳慧文

  曾經聽過一句話「法律是保護懂得法津的人」,乍聽之下,覺得這句話有點「不近人情」,法律不就是應該保護每一個人嗎?為什麼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呢?經過深思之後,發現這句話確實不假,法律的確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以與人民最切身相關的民法而言,有多少人會清楚知悉民法裡的債篇、親屬篇、繼承篇這三篇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篇章?

  近幾年,社會新聞報導了許多為人子女因不知親人生前的財務狀況,也不知道民法中的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的權利主張,導致繼承了親人生前的龐大債務,面臨被追債的命運。

  其實人民從一出生開始,生活就與法律息息相關,權利與義務也清楚地條列在各相關法規裡,然而卻因不諳法律之故,而導致本身之權利受損與喪失之案例實有所聞。

  法律的真諦既是為保障人民的各項權利而生,讓人民充份了解最基本的法律篇章,才是真正落實法律的公義,從義務教育的階段開始培養人民的基本法學概念,這是最理想也是最有效的一種方式,因為每一人都充份接受了基本的法律知識灌溉,就會在無形之中了解自身的基本權利與義務,而不至於成為法律的知識貧民,也才不會使得法律這門知識變得既嚴肅又難以親近。

  從教育培養人民的法學基本概念,這是一條迫切又需要長期堅持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