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人權並慈悲眾生實現真正的愛與和平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汪清坤
   去年看到一篇新聞報導,至今仍令我記憶猶新,描述一頭牛被送到屠宰場待宰,驚慌害怕的情況下,不可思議的越過近3公尺高的圍牆逃跑,跑了好幾公里後被屠宰場的人驅車趕上,為了防止牠再度脫逃,圍捕的人拿棍棒將牛的兩後腿打斷後再拖上卡車(報紙還附上該牛後腿被打斷後正要被拖上卡車的照片)。看了以後好心痛,牠沒犯什麼罪,知道即將被殺害,本能的逃跑,竟被如此殘害,我很難想像雙腿被打斷是如何的痛。最近新聞更常報導海豹被屠殺的場景,只為了海豹油被過度宣傳其功效,以及為了穿戴漂亮的幼豹毛皮,牠們有些甚至未死亡就被剝皮痛苦的死亡。動物們何其無辜,因人類聽不懂牠們因恐懼的吶喊、看不出痛苦的表情而失去同理心,因牠保暖的皮毛美麗及身體的價值,就得遭遇如此無情的對待!
  
  養過狗的人一定知道牠們也有喜怒哀樂與恐懼,也明白誰對牠好誰對牠不好;前些天看到有關野雁的紀錄片,牠們甚至會吃醋爭寵,動物們雖然不會說話,但牠們一樣也有神經系統及各種感覺,甚至比人類還靈敏,當肉體受到傷害時也會感受到痛苦,牠們也有求生的慾望,要被宰殺時也會恐懼死亡,人類不能只因為牠們無法言語,明確表達其意念而任意剝奪動物們的生命。
  
  自古以來人類社會為何爭戰不斷,無法真正和平?簡單的說,就是沒有學會尊重及感同身受,也就是慈悲的對待他人。佔有優勢的人為保有權利而進行控制與剝奪的行為,弱勢的人為生命與自由起而抵抗,就形成了戰爭,人類史上最泯滅人權之事件,應莫屬二次大戰時期納粹對猶太民族的大屠殺,恐懼卻又充滿無奈的被送進毒氣室,很難想像當時有那麼多人同意納粹的做法,才一百多年前我們剛學會不再奴隸弱勢的人,人類文明才有較大的進展。
  
  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一書的序言中,曾對動物權利的觀念做了簡述,他說人類從動物進化而來,而又不像其他動物那樣「缺少智力和自由」,但是,其他動物也是有知覺的,「它們同樣應該享有自然賦予的權利,人類有義務維護這一點」,他特別指出「動物有不被虐待的權利」。然而動物比弱勢的人更加弱勢,牠們沒有發言權,只能任由人類擺佈,在倡導人權的同時,也顯現了其他動物無權分享,那些被豢養的動物更被當成物品,連基本的生命權與自由權都沒有,真正的愛是慈悲的對待眾生,愛是須要學習的,當人們對他人或動物們的痛苦漠視或視而不見時,還能要求人間有愛且彼此尊重嗎?
  
  以前農民養牛耕種,就不忍吃牛肉,對動物有愛心的人,通常對待他人也較有慈悲心,在提倡人權、愛與和平的同時,我們應該先學習對他人與動物們的尊重,並對弱勢的人們及被豢養的動物?所受的苦難不再視而不見,而是用行動表現對眾生的慈悲,使世間將充滿愛與和平,人間天堂將不再只是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