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對於青少年之傷害

泰北高中教官 吳青砡

  消防車的警笛聲由遠而近,大家的心情也為之緊繃,在校園圍牆外的一角,冒起濃煙與火燄,校園內的我們聞到煙味,尋到起火點大夥兒忙著報警,從校園內拉起消防水線協助滅火,終於在專業的消防隊員努力下打熄了火,也找到了起火的原由「一根未熄的菸蒂肇禍!」這樣記憶深刻的一幕,有幸能即時發現並處置妥當,雖是校園圍牆外起火,但仍觸目心驚令人心驚膽跳。

  菸害防治雖已於年前公佈實施,但在落實執行上,仍有許多待改進及努力的層面。高中生大都是未成年之青少年,校園更是全面禁菸的場所,但是校園抽菸的青少年數量並未降低,青少年朋友們,不清楚香煙的危害程度,不顧法令的限制,恣意毒害自我的健康,各販賣場所仍舊違反法令,將菸品販售與未成年的青少年。政府立法為保護懵懂兒少,但執行不能落實,即失去當時立法之原意。希望在販售的源頭部份,即能落實監控、確實取締嚴格執行,也希望各商店行號除了商業利潤的考量外,也需擔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相信大家家中也都有需要保護與教育的青少年朋友,如此想必能確實有效減低青少年的吸煙情況。

  同時為保障不吸煙者的權利,吸煙場所也因法令的規定:禁菸的區域擴大,使得吸煙的人,不得不自室內空間移往室外,因此騎樓下馬路上,隨處可見吸煙者人手一煙,尤有甚者更隨地丟棄煙蒂,並造成市容髒亂甚而引火肇禍!

  尊重人權包含最基本之生存權,及自由表意權,但吸煙者不顧慮他人拒吸二手煙之權利,已嚴重影響他人之基本生存權,因吸二手煙而致癌之可能,已經研究獲得證明,再加上這隨處亂丟的未熄火煙蒂,所可能導致之火災危機,更可能導致他人生命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