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下大眾傳播媒體角色之變化及其對民主及人權的影響

淡江大學未來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一、 前言

   大眾傳播媒體近來在社會中引起許多的爭議與討論,它究竟還是不是民主制度中的民意代理人與公共領域的守護者,即神聖的第四權;還是已經淪為資本主義消費社會中的商販並且有時成為政治菁英的傳聲筒與走狗?這些疑問不僅盤旋在學界研究者的心中,也在普羅大眾的心中。本文首先介紹媒體在民主社會中的角色與功能,其次觀察全球化潮流之下大眾傳媒的變化,最後探討這樣的變化對於民主制度及人權的影響與衝擊。

二、 民主社會中大眾傳播媒體的角色:所謂的第四權

  大眾傳播媒體被稱為「第四權」,約緣起於18世紀,指涉當時的印刷媒體(press,為當時的報業),被認為與其他的三個部門:行政、立法、司法,同樣具有獨立的地位,即所謂第四權。媒體被視為稀有之公共資源,有責任告知大眾訊息,訊息的揭露需經過嚴格的審視與調查,讓公民得以依此做出決定/決策,政府獲得監督,輿論獲得呈現,這是民主制度健全運行的重要基石。這樣的理想持續影響著近兩百年來的媒體工作者、政客以及公民。媒體因而具有雙重性:一方面是人權當中重要的一部分(新聞自由、意見與表達自由);另一方面,媒體具有保障人權的功能,透過訊息之揭露、報導,宣揚理念並監督政府作為。然而,近年來我們可以觀察到理想與現實的差異益形突顯。多數人觀察到了一些現象:例如媒體的唯利是圖、新聞綜藝化、意識形態化等等;而這些變化主要跟全球化的趨勢息息相關。

三、 全球化對大眾傳播媒體影響

  從1980年代以來,我們觀察到一股趨勢,某種商業模式、科技與理念廣佈全球,國家、市場、通訊界線的模糊、人員、商品、服務及創意的四處流動與跨界流行。這種全球化的現象除了在經濟領域上十分彰顯之外,幾乎所有的領域或部門皆受波及。全球各地風起雲湧的經濟自由化、私有化、國家對於管制角色的調整、公民社會的轉變對於媒體產業產生影響。許多在地的媒體業者或緊密合作或兼併並發展出跨國媒體企業集團。

  全球市場的形成對於大眾傳播媒體的可近性、多元性、所有權變化以及內容規範皆造成衝擊。就可近性及普及性而言,全球化其實是正面的因素,全球通訊科技使得媒體訊息無遠弗屆;就內容規範而言,伴隨全球化下的自由化或去管制化讓媒體管制逐漸與政府脫離關聯,而由市場與商業利益所主導;又為了應付跨國企業及外資進入的兢爭,業界本身必須垂直與水平的整合,或是併購與合資使得經營權或所有權逐漸集中。亦即大眾傳播媒體逐漸掌握在少數人手中。財團化的媒體本身不一定是壞事,假如這種趨勢可以增加效率、節省成本、促進健全的競爭並且提供對於政府的有效監督的話;另外,所有權的集中也不一定必然造成報導內容品質的下降。然而大部分我們看到的例子,其所造成的媒體環境之改變的後果卻是負面的:其特徵是商業化至上,一味追求利潤,迎合廣告主,其結果是金主的影響力增加,媒體常自我限縮其批判能力;而為了大眾口味與市場,其結果是新聞或是報導內容逐漸簡化與綜藝化(暴力、激情、娛樂取向);另外媒體的兼併與所有權集中造成多樣性或是多元競爭的喪失、媒體擁有者的權力意志(或意識形態)大大影響甚至窄化媒體立場或新聞報導內容。所有這些轉變皆衝擊大眾傳播媒體在民主社會中應扮演的角色及功能。

四、 全球化、媒體與民權

   按照樂觀的推論,全球化應該能夠促成所謂的地球村,讓普世的價值或共識例如民主或人權理念藉著新興通訊科技以及大眾傳播媒體廣佈流傳於世界上,亦即透過大眾傳播媒體的報導、監督:民主理想得以宣揚而戕害人權的政府與事件得以獲得舉世的注意。但是因為上述的各項因素的影響,媒體本身的自主及自由表現受到限制進而影響其對於民主與人權的維護。商業化的導向、媒體擁有者的考量與利益,加上廣告金主的力量,在在都影響新聞報導出現與否、內容的調整與修正、報導偏見與節刪。人權議題有沒有價值或是市場性?報導人權議題會不會影響收益?娛樂化或綜藝化的新聞處理方式會不會扭曲維權活動的意義?少數媒體企業主的政治傾向或政界人脈會不會影響新聞內容的處理?政府(無論威權或民主的)如果採取收買媒體的手段,則媒體有辦法監督政府與政策嗎?過去新聞從業者以及一般閱聽大眾所抱持媒體做為第四權的理想是不是已經不復存在?或這僅是想像而已?對於上述疑問的進一步反省都使我們無法樂觀起來。如果以本國最近的媒體環境發展來看,媒體甚至成為侵犯人權(例如隱私權、或是僅站在政府的立場發聲,完全忽視民眾的意見)的幫兇,此外,透過巧妙的管制機制(無論是收買或是換照程序的規範),政府對於媒體的自主性亦逐步侵奪,進而影響媒體的自由度。

五、 結語

   關注媒體角色與功能的轉化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為,正是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民主之本質、範圍與運作的公共討論才得以流傳並影響民眾,人權才能夠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