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尊重與人權

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 王傑
  我覺得做好情緒管理,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尊重自己、他人及動物的生命,都是廣義的尊重人權。

  情緒不好之下,就比較不會注意講話的口氣,可能無形中就刺傷對方,應該要與對方好好溝通,說髒話,或是以打架來解決問題,是不尊重自己,也是不尊重別人的表現,有愛才有和平。有時候我們生氣時,都會拍打桌椅出氣,其實我們應該尊重桌椅,桌子是拿來用的,椅子是拿來坐的,不是拿來拍打的,所以要尊重桌椅;還有我們生氣時,都會把氣出在同學身上,這樣子也是不行的,把氣波及到無關緊要的同學身上,這就是不尊重別人,所以這些都要留意。小孩也要尊重大人、尊重家長,不可以跟家人頂嘴,傷他們的心,要尊重家長,聽聽看父母對我們的勸戒。

  人權是要靠自己爭取的,想要有人權,就從尊重自己做起,像抽菸、吃檳榔、喝酒等都是不尊重自己的身體,是不好的行為。「自殺」、「自殘」則是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不尊重自己的人權,擁有好手、好腳是我們最大的幸福,如果不懂得惜福而傷害自己,是不尊重自己的行為,人不自重,別人也不會尊重你,所以要愛護自己的生命。

  尊重人權,也要尊重動物權,不能隨意欺負動物、傷害動物,應該要愛護動物,動物才會成為人類的好朋友。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別人、尊重動物;愛自己,也要愛別人、愛動物;有尊重、有愛,才有和平。